論法的精神 : (上下卷)
作者闡述了自然法理論、法和法律定義,法律與政體關系,以及政體分類、各種政體的性質和原則等問題。闡述政治自由和三權分立學說,并以英國為例提出了君主立憲制的政治主張。論述了自然條件同政治法律的關系,認為自然地理環(huán)境對社會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約性。論述了法律和工業(yè)、商業(yè)、貨幣、貿易、人口及宗教等關系,主張興辦工商業(yè),發(fā)展貿易,反對橫征暴斂,促進國際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論述羅馬繼承法和法國民法的起源和變革。強調嚴格區(qū)分各種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和制定法律應遵循的原則及其應注意的問題。
查理·路易·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 - 1755年2月10日),法國啟蒙思想家,社會學家,是西方國家學說和古典自然法學理論的奠基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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