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城市
地名由來:南朝宋孝建元年(454),析安陸縣南境置應城縣。有一種說法,因該地地處要沖,應置城為守,故名應城。
2022年12月,應城市被認定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國科普示范縣(市、區(qū))。
2022年3月,應城市被命名(確認)為2021年湖北省衛(wèi)生城市(縣城、鄉(xiāng)鎮(zhèn))。
2021年12月,2021中部百強縣排行榜出爐,應城市位列第68。
2021年12月,農業(yè)農村部認定應城市為全國第六批率先基本實現(xiàn)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市、區(qū))。
2021年12月,應城市授牌命名為平安中國建設示范縣。
2021年11月,應城市上榜2021中國最具安全感百佳縣市第5名。
2021年9月,應城市被列為整縣(市、區(qū))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fā)試點。
2021年5月,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應城市人口數量為47.66萬人,位列孝感市各縣市區(qū)人口數量排行榜第6位,位列湖北省各縣市區(qū)人口數量排行榜第5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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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城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東、孝感市西南。地處東經113°19′—113°45′,北緯30°43′—31°08′。東臨漳、涢水與云夢縣為界,東北與安陸市毗連,西與天門市、京山縣接壤,南與漢川市為鄰。中心城區(qū)東南距武漢市公路91公里,東距孝感市公路50公里。
面積:境域東西寬43公里,南北長48公里;版圖面積1103.38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積0.59%。
人口:戶籍總人口64.62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5.57‰。民族以漢族為主,有土家族、回族、苗族、侗族、壯族、維吾爾族、滿族、蒙古族、土族、朝鮮族、藏族、納西族、瑤族、達斡爾族、水族、錫伯族、仫老族等少數民族。
建制沿革:應城為古蒲騷之地。南朝·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析安陸縣南境置應城縣,屬郢州安陸郡。北朝·西魏大統(tǒng)十六年(公元550年)以應城為城陽郡治,領應城、云夢兩縣。隋時廢城陽郡。改應城為應陽。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復應陽為應城,屬安州,隸淮南道。宋時屬荊湖北路德安府。元時先屬湖廣行省德安府,后隸河南行省黃州路。明時屬湖廣布政司德安府。清時應城仍屬德安府,隸湖北布政司漢黃德道。中華民國初年,隸湖北省江漢道。1930年后,次第屬第三、第五、第三行政督察區(qū)。1944年8月,析應城縣境置應城、應西兩縣,次年3月,兩縣合并,仍為應城縣。1949年4月,應城全縣解放,屬鄂中專區(qū);1959年由武漢市領轄;1961年屬孝感專區(qū)(后為孝感地區(qū))。1986年5月27日,經國務院批準,撤銷應城縣,建立應城市(縣級市)。現(xiàn)為孝感市代管。
行政區(qū)劃:有5個街道辦事處、10個鎮(zhèn)、1個良種場、1個省級經濟開發(fā)區(qū)(省管);下轄414個行政村(社區(qū))。
地貌:地處鄂中丘陵與江漢平原的過渡地帶,以低崗為主,兼有平原,整個地勢自西北向東南傾斜。西北部為低崗地區(qū),約占版圖總面積的66.4%。境內低崗系大洪山余脈,其坡度一般小于10度,起伏平緩;海拔高程在41-80米之間,最高點為何家腦山主峰白沙山,海拔高程111.6米。境域中部的大富水兩岸和東部漳河、涢水西岸為平原地區(qū),主要為崗間沖積平原階地,約占版圖總面積的19.6%;地勢平坦,依勢向東南伸展。海拔高程一般在25-40米之間。市境南部濱湖地帶,多屬湖沼洼地,約占版圖總面積的14%;地勢較低,海拔高程均在25米以下;最低處在東汊湖的郎君鎮(zhèn)蔡咀村,僅20.4米。境域地貌特征構成“七丘一湖二平川”形態(tài)。境內主要有涢水、漳河、大富水和漢北河4條河流,均系過境河流。其中涢水為直入長江的獨立水系,漳河為其支流;大富水屬漢水流域的漢北河水系,境內長度114.7公里,控制來水面積384平方公里,過境客水量31.12億m3。承雨面積498.75平方公里,河網密度0.29公里/平方公里。境域有東西汊湖、龍賽湖、老觀湖等湖泊,面積約6.45萬畝。
氣候:為中緯度濕潤區(qū),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變化顯著,雨熱高峰同季出現(xiàn)。日照充足,雨水充沛,無霜期長。光、熱、水的地域差異甚微。全市年均氣溫正常偏高,冬不冷、夏熱。降水偏少,但時空分布不均,春、夏、秋多連陰雨,盛夏有伏旱,對農業(yè)生產造成一定影響。年平均氣溫17.4℃,偏高1.1℃。從月平均氣溫表中可看出,除1月、12月偏低外,其它各月偏高。其中1月偏低最多為1.4℃;3-9月、11月偏高1℃以上(3月偏高最多達3.0℃)。年極端最高氣溫38.6℃(8月9日);年極端最低氣溫-7.1℃(1月29日);日最高氣溫≥35.0℃的高溫日數40天,偏少27天。日平均氣溫≤0.0℃的嚴寒低溫日數4天,出現(xiàn)在12月下旬和1月。
土壤:耕地 土壤類型分水稻土土類(包括淹育型、潴育型、潛育型、沼澤型、側滲型5個亞類,11個土屬,40個土種)、潮土土類(分潮土和灰潮土2個亞類,5個屬土,20個土種)、黃棕壤土類(黃棕壤1個亞類,3個土屬,16個土種)。耕地面積57.24萬畝;其中,水田占84.76%,旱地占15.24%;人均耕地0.844畝。
礦藏:礦種有石膏、巖鹽、芒硝、鍶、石英、高嶺土、地熱等。已探明儲量的礦產有石膏、巖鹽、芒硝、地熱4種,礦產地7處。其中以石膏、巖鹽的儲量最為豐富。石膏儲量13.83億噸,其二水硫酸鈣含量大于95%的一級品纖維石膏約占總儲量的82.4%,占全國優(yōu)質纖維石膏儲量的50%以上,居亞洲之首;巖鹽礦床分布約140平方公里,儲量280億噸,位居全國前10名;芒硝3.67億噸,湯池地熱水日動儲量11870噸/日。
歷史沿革: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析安陸縣南境置應城縣,屬郢州安陸郡,應城建縣自此始。
北朝西魏以應城為城陽郡治,并一度改設浮城縣。
隋時廢城陽郡,改應城為應陽。
唐武德四年(621)復應陽為應城,屬安州,隸淮南道。
中華民國初隸湖北省江漢道,1930年后,次第屬第三、第五、第三行政督查區(qū)。
1944年8月,應城縣境置應城、應西兩縣。
次年3月,兩縣合并,仍為應城縣。
1949年4月,應城全境解放,屬鄂中專區(qū);6月,改屬孝感專區(qū)。
1960年1月4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孝感專區(qū),應城縣劃歸武漢市領導。
1961年4月24日,恢復孝感專區(qū),應城縣劃歸孝感專區(qū)領導。
1986年5月27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設立應城、蒲圻、仙桃、石首、麻城、利川市的批復》國函〔1986〕70號,撤銷應城縣,設立應城市(縣級),以原應城縣的行政區(qū)域為應城市的行政區(qū)域,隸屬孝感地區(qū)。
1993年4月10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撤銷孝感地區(qū)設立孝感市(地級)的批復》國函〔1993〕46號,撤銷孝感地區(qū)和孝感市(縣級),設立孝感市(地級),應城市由孝感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