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
永徽二年(651年),唐高宗將在感業(yè)寺為尼的武則天重召入宮,封為昭儀。永徽三年(652年),武則天在宮中誕下長子李弘,是為高宗第五子。由于王皇后沒有子嗣,當(dāng)時的太子是高宗的庶長子李忠。永徽六年(655年),高宗廢王皇后和蕭淑妃為庶人,改立武則天為皇后,李弘由此成為高宗的元子(嫡長子)。同年,李弘與胞弟李賢被進(jìn)封為親王,李弘為代王。顯慶元年(656年),高宗詔令廢黜太子李忠,改立四歲的代王李弘為皇太子。
李弘幼為儲君,深得父皇寵愛與重視。高宗曾對侍臣稱贊太子:“十分仁孝,接待大臣符合禮節(jié),從不曾有過失。”李弘早年向郭瑜學(xué)習(xí)《春秋左氏傳》,讀到楚世子羋商臣弒殺君王的故事時,忍不住掩書嘆息:“這種事為臣子的不忍聽聞,圣賢經(jīng)典應(yīng)該記載垂范后世的好事,為什么要記載這個?”郭瑜回答說:“孔子寫《春秋》,善惡之事都加以記載,是為了褒揚善行以勸諫大眾,貶斥惡行以告誡后世。書寫羋商臣的惡行正是令其罪惡遺臭萬年?!碧佑终f:“這種事情,不僅講不出口,聽聞也不忍心,請讓我改學(xué)別的書。”郭瑜聞言稱贊太子仁德,隨即改授《禮記》。
李弘做太子期間以仁德著稱。當(dāng)時朝廷大量征兵,那些逃亡或者期限內(nèi)沒有報到的士兵會被處死,家人也要充官。李弘為此上書進(jìn)諫:“臣聽說軍隊征兵,但凡沒有及時報到的全家都會被牽連,有的甚至沒被斷罪就被囚禁,人數(shù)眾多。但當(dāng)中有因為疾病才逾期不到,或者途遇山賊、渡河遭難、畏懼逃亡、身負(fù)重傷等多種情形,軍法卻要連坐他們的親屬。(臣認(rèn)為)軍法該兼顧實情,如果不是戰(zhàn)死就被定罪或者備注逃亡,并牽連他們的家屬,實在(有冤)值得同情。臣希望可以修訂法律,以后家中有士兵逃亡,也不用受連坐之罪?!备咦谂鷾?zhǔn)了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