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瑪鄉(xiāng)
地名由來:“尼瑪”系藏語,意為“太陽”的意思。
班戈縣轄鄉(xiāng)。1960年建尼瑪鄉(xiāng),1970年改公社,1980年復改鄉(xiāng),1987年撤區(qū)并鄉(xiāng)時原尼瑪鄉(xiāng)和丘日鄉(xiāng)合并建新的尼瑪鄉(xiāng)。位于縣境東部,瀕臨納木錯湖。鄉(xiāng)府駐那爾恰,距縣府150公里。面積1410平方公里,人口0.19萬。交通方便。轄吾前、占雄、當古、賽龍、下地、窮古村尼德、賽吉7個村委會。屬純牧業(yè)鄉(xiāng)。
歷史沿革:
1960年,建尼瑪鄉(xiāng)。
1970年,改公社。
1980年,復改鄉(xiāng)。
1987年,原尼瑪鄉(xiāng)和丘日鄉(xiāng)合并建新的尼瑪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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