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獲取的程序 : 一種理性分析
《法律獲取的程序:一種理性分析》內(nèi)容有法律獲取程序中的理性要素與非理性要素、認識論的基本問題、理性價值認識的三大基本原則:真理理論、基于等置理論之法學方法論的原理、法律商談的優(yōu)先規(guī)則與羅爾斯的差別原則等。
阿圖爾·考夫曼(Arthur Kaufman)(1923~2001)德國當代著名法哲學家與刑法學家,前慕尼黑大學法學教授。師從著名法哲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法學方法論領(lǐng)域詮釋學進路的代表。著有《類推與“事物本質(zhì)”》、《法哲學》、《當代法哲學與法律理論導(dǎo)論》(主編)等。
雷磊,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研究所副教授,譯有《為法學而斗爭法的定義》、《法理性商談——法哲學研究》、《法:作為理性的制度化》、《指令與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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