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鼐(考古學家)
人物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1910年,夏鼐出生于浙江溫州市區(qū)倉橋街的一個富商家庭。
1920年初,考入浙江省立第十師范學校附屬小學的春季班三年級。
1924年夏,小學尚未畢業(yè),提前半年報考浙江省立第十中學(今溫州中學)初中部。
1927年夏,由溫州的省立第十中初中部畢業(yè),考入上海光華大學附屬中學的高中部。
1930年暑假,由光華大學附屬中學高中部畢業(yè),報考南京的中央大學和北平的燕京大學并被同時錄取,前往燕京大學社會學系就讀。
1931年9月,考取清華大學二年級插班生,并轉入歷史學系。1934年,清華大學歷史系畢業(yè),獲文學士學位。
史學之路
1935年春,在河南省安陽參加殷墟發(fā)掘。1935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留學,后獲埃及考古學博士學位。
1940年,在埃及開羅博物館從事研究工作。
1941-1942年,在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任專門委員。
1943-1949年,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任副研究員、研究員。
1944-1945年,在甘肅省敦煌、寧定、民勤、武威、臨洮、蘭州各地對新石器時代、青銅時代、漢代至唐代的遺址和墓葬進行調(diào)查發(fā)掘。
1945年,通過甘肅陽洼灣齊家文化墓葬的發(fā)掘,第一次從地層學上確認仰韶文化的年代早於齊家文化,從而糾正了原來關於甘肅遠古文化分期問題的錯誤判斷。根據(jù)發(fā)掘的層位關系修訂了傳統(tǒng)得學說,標志出這是中國史前考古學的新起點。
1949年秋-1950年9月,任浙江大學教授。1950年在輝縣發(fā)掘,第一次發(fā)現(xiàn)了早于殷墟的商文化遺跡。
建國初期
1950~1982年,任中國科學院(1977年以后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所長。1951年在鄭州調(diào)查,確認二里岡遺址為又一處早于殷墟的重要商代遺跡。
1951年秋,在湖南省長沙領導戰(zhàn)國和漢代墓葬的發(fā)掘。
1955年,被選為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學部委員。
1955-1956年,領導黃河水庫考古隊在河南省陜縣等地進行綜合性調(diào)查發(fā)掘。
1956-1958年,在北京市昌平主持明代定陵的發(fā)掘。
1979年起,被選為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
1982年后,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兼考古研究所名譽所長。
1983年起,兼任文化部國家文物委員會主任委員。
1985年,被聘為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委員。
1959年起,被選為第二至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79年,夏鼐被推選為中國考古學會的理事長。
1982年,夏鼐出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并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的名譽所長。
1985年,夏鼐被任命為《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的委員和《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卷的編委會主任。
1959年起,夏鼐還是第二至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
1974-1985年,先后被選為英國學術院通訊院士、德意志考古研究所通訊院士、瑞典皇家文學歷史考古科學院外籍院士、美國全國科學院外籍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意大利中東遠東研究所通訊院士。
人物逝世
1985年春節(jié)后,夏鼐的社會和外事活動很多,其中包括:3月主持召開中國考古學會第五次年會,前往倫敦參加英國史前學會五十周年紀念活動,4月前往華盛頓接受美國全國科學院授予外籍院士稱號,5月主持召開《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卷定稿會議。6月初去洛陽附近的偃師商城遺址視察。
6月17日,夏鼐上午在考古所接待日本客人,下午在家里繼續(xù)審閱大百科全書稿件。不幸的是,他突發(fā)腦溢血,經(jīng)北京醫(yī)院搶救無效,于6月19日下午4時30分與世長辭,終年75歲。
研究方向
現(xiàn)代方法
夏鼐十分重視在考古研究中應用現(xiàn)代自然科學方法,突出地表現(xiàn)為及時將碳十四斷代法引進我國。早在1955年,美國科學家開始發(fā)表有關著作之后不久,他便對其重要意義有了明確的認識,呼吁早日建立中國自己的實驗室以應考古工作的需要。正是由于他的遠見卓識和多方籌劃,考古研究所采取自力更生的辦法,于1965年建成我國第一座碳十四斷代實驗室,并且在之后的全國同類實驗室中長期居領先地位,為中國考古學研究,特別是史前考古學研究,發(fā)揮了非常顯著的推進作用。
多方結合
夏鼐本人的學術研究具有學識淵博、視野廣闊和且治學嚴謹?shù)奶攸c。他不僅熟練地掌握了現(xiàn)代考古學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具有豐富的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知識,而且對中國傳統(tǒng)的文史學、金石學也有很深的造詣,從而善于把多方面學問緊密地結合起來。他還具備優(yōu)越的外國語文的條件,在與國外著名學者保持廣泛聯(lián)系的同時,經(jīng)常涉獵大量新出版的外國書刊,因而通曉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和各種動態(tài)。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的研究工作便有非常深厚的基礎,善于從世界范圍和多學科角度考慮中國考古學問題,既能追求現(xiàn)代的國際水平,又能發(fā)掘中國固有的學術傳統(tǒng)。
馬列主義
夏鼐在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以后,努力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指導自己的研究工作。他堅持認為,考古學作為歷史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作研究不應局限于鑒別遺跡、遺物的年代和判明它們的用途及制作方法,而是應該將研究的最終目標指向闡明存在于歷史發(fā)展過程中的客觀規(guī)律。這便要以科學的調(diào)查發(fā)掘為基礎,通過對大量實物資料的整理、分析和多學科研究,經(jīng)過歸納,加以提高,進而從理論上探討古代社會歷史的發(fā)展。他堅信實事求是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則,反對以空論代替具體的研究,甚至歪曲事實真相,也反對忽視理論,脫離歷史,重蹈為考古而考古的覆轍。
主要成就
研究成就
考古成就
夏鼐曾主持并參加了河南輝縣商代遺址、北京明定陵、長沙馬王堆漢墓的挖掘工作。對中國各地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年代序列作全面研究,創(chuàng)造性地利用考古學的資料和方法闡明中國古代在科技方面的卓越成就,并對當時中西交通的路線提出創(chuàng)見。
通過1945年甘肅省寧定陽洼灣齊家文化墓葬的發(fā)掘,夏鼐確認仰韶文化早于齊家文化,發(fā)表了《齊家期墓葬的新發(fā)現(xiàn)及其年代的改訂》一文,糾正了瑞典學者安特生關于甘肅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分期,為建立黃河流域有關新石器時代文化的正確的年代序列打下了基礎。
1977年,利用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實驗室測定的大量的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數(shù)據(jù),寫成《碳-14測定年代和中國史前考古學》一文,對中國各地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年代序列作全面、系統(tǒng)的研究,得出相當可靠的結論。
通過1950年在河南省輝縣的發(fā)掘,第一次在安陽以外發(fā)現(xiàn)比安陽殷墟為早的商代遺跡,從地域上和年代上擴大了 對商文化的認識。1951年春,通過在河南省鄭州的調(diào)查,首次確認二里岡遺址為早于殷墟的又一處重要的商代遺址。通過1951年秋在湖南省長沙的發(fā)掘,究明了當?shù)貞?zhàn)國時代墓葬的演變過程,為楚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由于在考古學方面的杰出成就和貢獻,曾先后獲得中國科學院院士、英國學術院通訊院士、德意志考古研究所通訊院士、瑞典皇家文學歷史考古科學院外籍院士、美國國家外籍院士、意大利遠東研究所通訊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1985年當選)等榮譽稱號。
1985年,夏鼐捐贈3萬元稿費,設立了國內(nèi)考古學的最高獎項—“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夏鼐考古學成果獎”。該獎一般每4年評選一次,頒發(fā)給對中國考古學作出突出貢獻的中國籍學者,以推動中國考古學研究和考古學事業(yè)的發(fā)展。該獎金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負責管理,聘請所內(nèi)外專家組成評獎委員會,負責評獎和頒獎。
中國冶金史
夏鼐先生在中國冶金史研究方面,也有相當重要的貢獻。首先,他最早指出藁城臺西商代遺址所出鐵刃銅鉞可能是用天然隕鐵制成的。
1972年臺西遺址出土鐵刃銅鉞,是中國考古學上的一項重要發(fā)現(xiàn),表明我國人民早在公元前14世紀已經(jīng)認識了鐵,因而迅速得到夏先生的高度重視。開始進行的技術鑒定,以為鐵刃屬古代熟鐵。他考慮到人類在發(fā)明煉鐵以前有時利用隕鐵制器,而鑒定結果中鐵刃的含鎳量又高于一般冶煉的熟鐵,當即表示鑒定并未排斥這鐵是隕鐵的可能,還不能確定其為古代冶煉的熟鐵,需要進一步分析研究。 后經(jīng)先生約請鋼鐵專家柯俊重新組織鑒定,多種現(xiàn)代化手段的分析結果證明藁城銅鉞的鐵刃不是人工冶煉的熟鐵,而是用隕鐵鍛成的,從而避免了中國考古學和中國科技史上的一場混亂。眾所周知,夏先生還糾正了我國早在3世紀的西晉便能提煉鋁的錯誤說法。1953年宜興周處墓發(fā)現(xiàn)17件金屬帶飾,發(fā)掘者將一塊碎片請人鑒定,分析結果為鋁。由于煉鋁是19世紀發(fā)明電解法后才被人們掌握的一種新技術,這項發(fā)現(xiàn)迅速引起國內(nèi)外的廣泛注意。但是,后來有人分析的一塊碎片,卻是銀制的。為了澄清事實的真象,夏鼐請人采取幾種不同的方法,對現(xiàn)存的全部帶飾重新鑒定,檢驗結果都是銀而非鋁。
中西文化
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夏鼐發(fā)表了《咸陽底張灣隋墓出土的東羅馬金幣》、《新疆發(fā)現(xiàn)的古代絲織品──綺、錦和刺繡》、《綜述中國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等論文。根據(jù)中國各地出土的絲織品、外國貨幣及其他具有外國風格的遺物,闡明漢唐時代中國與中亞、西亞,特別是與波斯和東羅馬帝國在經(jīng)濟和文化上的聯(lián)系,并對中西交通的路線提出創(chuàng)見。
中國近代社會經(jīng)濟史
1935年夏鼐在蔣廷黼指導下撰寫了畢業(yè)論文《太平天國前后長江各省之田賦問題》,修改后發(fā)表于《清華學報》,該文是對道光至同治時期國家財政與社會問題之間關系的較早論述,在中國近代社會經(jīng)濟史研究中仍然具有影響力。
中國科技史
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后期,夏鼐先后發(fā)表了《晉周處墓出土的金屬帶飾的重新鑒定》、《從宣化遼墓的星圖論二十八宿和黃道十二宮》、《我國古代蠶、桑、絲、綢的歷史》等一系列論文,利用考古學資料,運用考古學方法,闡明中國古代在天文、數(shù)學、紡織、冶金和化學等各個科技領域中的成就,為中國科技史的考古研究作出重大的貢獻。
著作作品
新石器時代研究方面:《齊家期墓葬的新發(fā)現(xiàn)及其年代的改訂》《碳-14測定年代和中國史前考古學》
中西交通史的研究方面:《咸陽底張灣隋墓出土的東羅馬金幣》《新疆發(fā)現(xiàn)的古代絲織品—綺、錦和刺繡》《綜述中國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
中國科技史的研究方面:《晉周處墓出土的金屬帶飾的重新鑒定》《從宣化遼墓的星圖論二十八宿和黃道十二宮》《我國古代蠶、桑、絲、綢的歷史》
夏鼐的主要學術著作還有:《考古學論文集》(1961)、《考古學與科技史》(1980)、《中國考古學研究》(日文,1980)、《中國文明的起源》(日文,1984),Jade and Silk of Han China(英文,1984)等。主編并參加執(zhí)筆的考古發(fā)掘報告有《輝縣發(fā)掘報告》(1956)、《長沙發(fā)掘報告》(1957)等。此外,還有由夏鼐任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集體編寫的《新中國的考古收獲》(1961)和《新中國的考古發(fā)現(xiàn)和研究》(1984)。在他的主持和領導下,還完成了《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的編撰工作。
人才培養(yǎng)
考古研究所成立時,考古業(yè)務人員僅有十四人。除梁思永、夏鼐二人外,有原屬中研院的考古界元老郭寶鈞研究員、技工魏善臣和測量員徐智銘;原屬北平研究院專治新疆考古的黃文弼研究員、參與過寶雞斗雞臺發(fā)掘的蘇秉琦副研究員、資深技工白萬玉。他們參與田野考古的經(jīng)歷有所不同,而且由于歷史的局限,掌握的發(fā)掘技術都不夠全面,需要在操作規(guī)程上進行規(guī)范;而新參加田野工作的六名青年人中,安志敏、石興邦、王仲殊是剛從大學畢業(yè)的研究生或本科生,王伯洪、馬得志是原史語所北平圖書史料整理處人員,趙銓則是新招聘人員,更需要在實踐工作中進行嚴格的基本訓練。
夏鼐在開拓新中國考古工作的同時,規(guī)范了考古研究所田野考古的操作規(guī)程,為全國考古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1950年10月1日,夏鼐就任考古研究所副所長后一個星期,就由他和郭寶鈞分任發(fā)掘團長、副團長,蘇秉琦任秘書,帶領考古研究所第一支發(fā)掘隊,前往河南輝縣進行為期近四個月的發(fā)掘。他在操作規(guī)程上對年輕同志的要求十分嚴格,有人初次參加田野發(fā)掘,不懂得隨時觀察墓葬填土中的包含物,以為起土時閑著沒事,便在坑邊看起書來,當即被他批評。晚間,他要查閱年輕同志所寫發(fā)掘記錄是否符合規(guī)定,如有懈怠也要受到批評,必須重寫。
1952年,為了應對國家即將到來的基本建設高潮,迅速培養(yǎng)田野考古人才,由文化部、中國科學院和北京大學合作,一面共同舉辦全國考古工作人員訓練班,對各地文物單位人員進行田野考古知識和技能的短期培訓,以適應配合基本建設工程的急切需要。一面在北京大學歷史系創(chuàng)辦中國高等院校中的第一個考古專業(yè),以便更有系統(tǒng)地培養(yǎng)考古研究專門人才。夏鼐直接參與考古專業(yè)和考古訓練班的組織領導與具體策劃,為此他在1952年7月,連續(xù)參加在教育部、文化部社會文化事業(yè)管理局和北京大學召開的會議,討論考古訓練班和北京大學考古專業(yè)的課程設置等問題。由于夏鼐是與會者中唯一曾在國外經(jīng)受正規(guī)田野考古訓練的專家,他的意見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1985年,夏鼐設立了中國國內(nèi)考古學的最高獎項——“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夏鼐考古學成果獎”。該獎一般每4年評選一次,頒發(fā)給對中國考古學作出突出貢獻的中國籍學者,以推動中國考古學研究和考古學事業(yè)的發(fā)展。該獎金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負責管理,聘請所內(nèi)外專家組成評獎委員會,負責評獎和頒獎。
榮譽表彰
夏鼐曾并先后被中國、英國、德國、瑞典、美國、意大利等多國國家科學院授予榮譽。英國不列顛學院(British Academy;亦譯作“英國學術院”)通訊院士德意志考古研究所通訊院士瑞典皇家文學歷史考古科學院外籍院士美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意大利中東和遠東研究所通訊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1985年當選)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即院士)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家世
祖父:夏敬亭
父親:夏禹彝
妻子
妻子:李秀君
子女
長子:夏正暄
次子:夏正楷
幼子:夏正炎
長女:夏素琴
注釋:1963年,夏鼐全家三世同堂的合影(前排從左往右:大外孫印建中、妻子李秀君懷抱三外孫印建正、夏鼐懷抱孫女夏晴、二外孫印建鋼、幼子夏正炎;二排從左往右:次子夏正楷、長女夏素琴、長媳張志清;后排從左往右:女婿印若淵、長子夏正暄)
社會生活
交往吳晗
在清華期間,吳晗看重夏鼐有做學問的潛力,拉他加入史學社團,又常約稿。起初,夏鼐還是有些不自信 :“我也很想借這個機會練習寫文章,既已以史學為終身事業(yè),做文章的事安可忽略,但又有些膽虛,深恐把不成熟的作品冒昧發(fā)表,貽留笑柄……”他在《清華周刊》發(fā)表《秦代官制考》《〈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訂誤一則》《魏文侯一朝之政治與學術》《洋書辨?zhèn)巍贰抖痰娜松軐W》等多篇文章,這與吳晗的鼓勵是分不開的,甚而受邀接手《清華周刊》文史欄的編輯工作。同時,圍繞《清華周刊》的編輯工作,兩人有很多切磋機會。吳晗對清史著作有所批評,認為《清朝全史》關于外交方面,“多采取馬士一書,發(fā)明之處較少”,又蕭一山《清代通史》“雖為巨帙,而抄襲成書,無甚發(fā)明,而各部分間之聯(lián)絡,亦不能指出,以其缺社會科學之根柢也”。這些談話直接啟發(fā)了夏鼐,也是他后來寫作《評蕭一山<清代通史>外交史一部分》一文的緣起。對吳晗的學問,夏鼐有佩服,也有商榷。
師生切磋
夏鼐與梁思永二人有著“20年的師生情誼”,他們的交往折射出中國考古學發(fā)展脈絡及階段特點。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11月22日,在獲知考取公費留美生不久,夏鼐即閱讀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遺址》。出國留學后,夏鼐仍將梁思永的著作視為必讀書目。對于梁思永的著作,夏鼐不僅采用比較閱讀法,還運用多次閱讀法,這樣可從中獲得更多啟發(fā)。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6月16日,在閱讀勞費爾《中國瓷器的起源》一書后,夏鼐復閱梁思永《山西西陰村史前遺址的新石器時代的陶器》,并“摘錄要點”。正如上述對梁思永著作的評價,夏鼐對梁思永的其他著述,整體都持較高贊譽。民國三十年(1941年)3月19日,夏鼐在李莊見到梁思永。次日,閱讀梁思永《龍山文化——中國文明的史前期之一》。3月22日,夏鼐將該文的摘要打字,并赴梁思永處討論三個問題,即“杭州良渚出土者能否歸入龍山文化”、“黑陶是否由于還原作用”和“南越文王墓出土物發(fā)表何處(以其陶品與所謂‘吳越文化’花紋陶相近也)”。留學時,夏鼐選定古埃及串珠這一少有人涉及的領域作為博士論文選題,并于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9月著手撰寫。甫一歸國,他將已完成內(nèi)容請梁思永指正,一則反映了他虛心求教的態(tài)度,再則體現(xiàn)了他對梁思永的敬重。民國三十年(1941年)3月25日,梁思永交還夏鼐的論文并提出意見。1954年4月2日,梁思永心臟病發(fā)作,后醫(yī)治無效在中央人民醫(yī)院逝世。彼時夏鼐因胃病也在該院治療,梁思永逝世當日,他“悲傷之至”,并抱病撰寫追悼梁思永的文章,夜間“輾轉不能入睡”,“一直想念著梁先生,20年的師生情誼,欲抑制情緒也抑制不住”。
社會影響
考古學
考古發(fā)掘
20世紀40年代,夏鼐在已有學者對安特生(J.G.Andersson)主觀構擬的中華遠古文化分期提出質疑的情況下,第一次通過在甘肅地區(qū)的調(diào)查發(fā)掘,改訂齊家文化與仰韶文化(即馬家窯文化)的相對年代,提出中國史前時期存在不同的文化系統(tǒng),從而宣告曾有相當影響的安特生分期體系的徹底破產(chǎn),標志著中國史前時期考古研究進入新的發(fā)展階段。
夏鼐
夏鼐曾主持并參加了河南輝縣商代遺址、北京明定陵、長沙馬王堆漢墓的挖掘工作。對中國各地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年代序列作全面研究,創(chuàng)造性地利用考古學的資料和方法闡明中國古代在科技方面的卓越成就。
通過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甘肅省寧定陽洼灣齊家文化墓葬的發(fā)掘,夏鼐確認仰韶文化早于齊家文化,發(fā)表了《齊家期墓葬的新發(fā)現(xiàn)及其年代的改訂》一文,糾正了瑞典學者安特生關于甘肅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分期,為建立黃河流域有關新石器時代文化的正確的年代序列打下了基礎。通過1950年在河南省輝縣的發(fā)掘,第一次在安陽以外發(fā)現(xiàn)比安陽殷墟為早的商代遺跡,從地域上和年代上擴大了對商文化的認識。1951年春,通過在河南省鄭州的調(diào)查,首次確認二里岡遺址為早于殷墟的又一處重要的商代遺址。
1951年10月中旬至1952年2月初,夏鼐率領中國科學院湖南省調(diào)查發(fā)掘團,在長沙近郊進行古墓發(fā)掘,參加者有安志敏、石興邦、王伯洪、王仲殊、陳公柔、鐘少林,以及南京博物院的宋伯胤。先后在長沙東郊彼此相距二公里多的幾個地點(陳家大山、伍家?guī)X、識字嶺、五里牌與徐家灣)進行發(fā)掘,共計清理戰(zhàn)國墓葬七十三座、西漢墓葬六十五座、東漢墓七座,另有唐宋墓葬若干座。通過這次發(fā)掘,積累了在南方地區(qū)發(fā)掘古代墓葬的經(jīng)驗,對長沙地區(qū)戰(zhàn)國和西漢時期的墓葬形制、棺槨結構、器物組合有了初步的認識。其中,戰(zhàn)國時期的406號墓,第—次揭示完整的楚墓棺槨結構,第一次發(fā)掘出土楚國竹簡和漆器。伍家?guī)X西漢后期的203號墓,則第一次發(fā)現(xiàn)木質車船模型,為研究漢代交通工具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其間,還曾在五里牌外勘察相傳為五代時期楚王馬殷陵墓的馬王堆,判明其應為漢代墓冢,20世紀70年代進行的馬王堆漢墓發(fā)掘,證實了這一正確判斷。
考古理論
1959年初,夏鼐應各地同志的要求,及時發(fā)表《關于考古學上的文化定名問題》一文。對考古研究中這一至關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理論問題,做出明確的科學回答。他指出,考古學上的“文化”是指某一社會(尤其是原始社會)的文化在物質方面遺留下來可供觀察的一群東西的總稱,用以表示考古遺跡中(尤其是原始社會的遺跡中)所反映的共同體,通常以第一次發(fā)現(xiàn)典型遺跡的小地名來命名。這樣命名是想用簡單的名稱來表示一種特定的含義,以便大家在共同使用時互相了解,不致產(chǎn)生誤解。命名新的考古學文化要有一定的條件:(1)“一種‘文化’,必須有一群的特征”。(2)“共同伴出的這一群類型,最好是發(fā)現(xiàn)不止一處”。(3)“必須對于這一文化內(nèi)容有相當充分的知識。換言之,在所發(fā)現(xiàn)的屬于這一文化的居住址或墓地中,必須至少有一處做過比較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以便了解這一文化的主要內(nèi)容”。他的基本態(tài)度是,從實際出發(fā),慎重處理,既不要遲疑不決,以致不同類型的文化遺存長時間的混淆在一起,延緩研究工作的進展;又不要輕率浮夸,看到某些片面的個別現(xiàn)象,就匆忙地給它一個新的名稱。特別不贊成簡單地用歷史上的族名作為考古學文化的名稱,認為那只適用于年代較晚的一些文化,并且必須是考據(jù)無疑的,否則最好仍以小地名命名,而另行交代可能屬于歷史上的某個民族,以免引起歷史研究的混亂。
夏鼐于1977年發(fā)表《碳-14測定年代和中國史前考古學》,第一次根據(jù)當時已有的年代數(shù)據(jù),結合各種文化的內(nèi)涵和地層證據(jù),全面討論它們之間的年代序列和相互關系,即進行中國新石器文化譜系的研討;同時重申他在1962年即已表述的觀點:“現(xiàn)今漢族居住的地區(qū),在新石器時代存在著不同的文化類型”,最早明確提出中國新石器文化的發(fā)展并非黃河流域一個中心的多元說。隨后,夏鼐于1983年在日本公開講演“中國文明的起源”,將這一重要課題提到中國考古學界的議事日程,并對文明起源的標準和研究途徑提出指導性意見。這些充分說明,夏鼐對中國史前考古研究的引導作用十分明顯,具有劃時代意義。
學科建設
在夏鼐領導下,考古研究所的田野工作一直是從建立學科體系出發(f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新石器時代方面,歷次規(guī)劃中都將“文化分布、分期和相互關系的研究”(即譜系研究)置于首位,其次是社會經(jīng)濟形態(tài)、生產(chǎn)活動等方面的研究。開始幾年,大多數(shù)地方文物單位基本上未能顧及史前遺址,考古研究所先致力于黃河中游和上游地區(qū),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發(fā)展到長江中游和黃河下游,20世紀60年代再發(fā)展到內(nèi)蒙古東部地區(qū),后來進一步發(fā)展到其他地區(qū)。原始時期方面,對待與夏文化密切相關的二里頭遺址,自從一年發(fā)現(xiàn)即抓住不放;20世紀80年代,又持續(xù)進行偃師商城的發(fā)掘。而歷史時期則集中力量進行歷代都城遺址的勘察發(fā)掘,從20世紀50年代起,持續(xù)進行了安陽殷墟、西周豐鎬、漢長安城、漢魏洛陽城、隋唐長安城與洛陽城址的工作,20世紀60年代與地方單位合作投入遼中京、金中都、元大都等項勘察發(fā)掘工作。20世紀70年代以后,又與地方合作進行曹魏—北齊鄴城、隋唐揚州城、南宋臨安城的勘察發(fā)掘工作。
另外,考古研究所還以新疆為重點開展邊疆地區(qū)考古工作,進行了大冶銅綠山、龍泉窯、南宋官窯、西夏靈武窯等手工業(yè)遺址的發(fā)掘。同時,在考古研究規(guī)劃和考古研究所的工作中,還對殷墟甲骨文、殷周金文、漢代簡牘、歷代碑刻等出土文獻的研究,都曾作過適當安排,有成效地開展工作。這些田野工作和室內(nèi)工作,既體現(xiàn)了夏鼐的學術思想,又是中國考古學學科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分別做出了顯著的成績,出版一系列考古報告和資料匯編。
埃及學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底,夏鼐開始攻讀博士學位的學業(yè)。1893年皮特里在倫敦大學埃及學系成立的演講中,曾指出古埃及石珠的研究是以后埃及學中的關鍵課題。夏鼐不辭煩勞,從基礎工作入手,抄制近2000張卡片
(“ShianBeadCorpusI、II”,Snian系夏鼐英文的署名),把皮特里收藏品里的1760枚珠子,按形制、顏色、材料、紋飾、出土地、時代、用途加以登記,并手繪線圖,這些卡片至今仍保存在倫敦大學皮特里博物館。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底,夏鼐再次來到埃及,為的是檢視開羅博物館所藏的石珠文物資料。他在此逗留一年,期間與當?shù)氐陌<皩W家多有交往,并曾為鮑姆伽特(E·J·Baumgartel)寫作《史前埃及文化》一書提供了部分資料。這時他本人寫出《關于貝克漢姆巖的幾點評述》一文,此文既吸取了皮特里等埃及學學者的研究成果,又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此文的寫作進一步表明夏鼐已熟練地掌握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從此文結尾部分作者的交待中,可見他在開羅與埃及學學者有著廣泛的交往,除鮑姆伽特之外,還有開羅地質博物館館長里托和魯卡斯·羅威等人。
在開羅期間,夏鼐完成了博士論文的寫作,論文的題目是《古埃及串珠的考古價值》,英文打印稿共433頁,現(xiàn)存?zhèn)惗卮髮W檔案室。論文對古埃及各種珠子進行了系統(tǒng)類型學的研究,共分4個部分23章。第一部分是導論,有5章。主要介紹古埃及珠子的考古價值,研究的范圍,登記的方法,處理的模式,以及定名和材料的鑒定。第二部分是對珠子制作的工藝研究,也有5章。按材料的不同,把珠子分為玻璃珠子、石珠子、烘烤材料珠子、金屬珠子,還有其他雜料制成的珠子。第三部分是將各類珠子進行分類,并提出新的組合,有4章。第四部分是編年學,有9章。從史前到希臘、羅馬時期,把古埃及珠子按時代先后分為九段。這篇論文材料豐富,分析透徹,表現(xiàn)了作者在埃及學研究方面的深厚功力。它寫作在50多年前,至今仍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夏鼐的這篇論文因戰(zhàn)爭的原因,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才作為特殊情況通過,夏鼐被授予埃及學博士學位。他獲得的評語是“對一批重要古埃及遺物做了系統(tǒng)的研究”。在開羅期間,夏鼐還寫了兩篇論文。一篇是《若干埃及出土的玻璃分層眼狀紋珠》,另一篇是《幾顆埃及出土的蝕花肉紅石髓珠》。
夏鼐一直不忘當年在開羅對蝕花肉紅石髓珠的研究,當他得悉1956年在我國云南晉寧石寨山,一座漢墓上發(fā)現(xiàn)一串肉紅髓珠以后,把它們與埃及等地出土的蝕花肉紅石髓珠加以對比研究,寫成《我國出土的蝕花肉紅石髓珠》一文。文中引述了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發(fā)表的《幾顆埃及出土的蝕花肉紅石髓珠》那篇文章的有關內(nèi)容,把對這種石髓珠的,研究向前推進了一步。
敦煌學
夏鼐考察敦煌石窟期間至新中國成立之初,撰寫了《敦煌藏經(jīng)洞封啟的年代》《漫談敦煌千佛洞和考古學》《<敦煌石室畫像題識>后記》,分析了敦煌千佛洞對宗教研究、藝術研究、政治研究、社會研究等學科的重要影響,為“敦煌千佛洞的考古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敦煌藏經(jīng)洞封啟的年代》
夏鼐在《敦煌藏經(jīng)洞封啟的年代》一文中,根據(jù)考察中發(fā)現(xiàn)的寫本、壁畫、文字、歷法等,指出了張鴻汀、董作賓提出的藏經(jīng)洞封閉年代新解的疏漏之處,并認為還是應該遵照斯坦因與伯希和提出的舊解,即藏經(jīng)洞封閉的時間約在西夏攻陷沙州的時候。至于藏經(jīng)洞重啟的年代,夏鼐綜合了已知的四種有史料支持的說法——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經(jīng)過比較,得出第二種說法,即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更為可靠。這篇文章雖然篇幅短小,但言簡意賅地闡釋了作者對敦煌藏經(jīng)洞封啟年代的看法和依據(jù),為后世學者開展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參考。
《漫談敦煌千佛洞和考古學》
夏鼐在《漫談敦煌千佛洞和考古學》一文中,主要提出了以下幾個頗有建樹的觀點:
其一,要以全局性的眼光審視考古發(fā)現(xiàn)。夏鼐指出現(xiàn)代意義上的考古不是盜墓尋寶,而是“將整個廢墟開掘開來,研究當時的物質文化的全貌”。因此,他指出不能孤立地欣賞千佛洞中單一的壁畫,將之與周邊環(huán)境割裂開來,而要分析壁畫與壁畫、壁畫與塑像之間的聯(lián)系配合,以了解造洞藝術家的匠心與當時的社會、宗教意識形態(tài)。
其二,運用考古類型學對洞窟進行類比斷代。夏鼐還提出要以已知年代的洞窟為標準,提煉各個時代石窟的藝術特點,并據(jù)此將沒有紀年題記的洞窟歸入特定年代序列中??梢哉f,這是第一次由考古學家明確使用類型學分析方法來完成敦煌石窟斷代工作。
其三,通過各個洞窟藝術特征的變化開展多學科研究。夏鼐認為通過綜合洞窟的構造、神龕的形制、藻井的裝飾、塑像的題材、作畫用的顏料等變化分析出石窟藝術嬗變的過程。而這一過程又可以反映出我國佛教發(fā)展歷程、當時社會組成和階級關系,為宗教史、藝術史、政治史和社會史的研究提供寶貴材料。
其四,要與其他相關遺跡、遺物開展橫向比較。除了類比研究以外,夏鼐認為敦煌千佛洞還提供了進行比較研究的豐富資料。比如,藏經(jīng)洞石窟壁畫中的建筑,便可以和千佛洞現(xiàn)存的唐末至宋初的木構廊檐互相比較研究。除了在敦煌各個洞窟間進行比較之外,還可以針對遺存間的共性進行跨省域,乃至跨國境的比較研究。比如,敦煌石窟中的壁畫、雕刻與龍門、云崗等石窟中的所處時代相近,且都是具有我國本土特色的佛教藝術遺跡,因而可以互相參照。另外,墓葬發(fā)掘出來的美術品也可以與敦煌洞窟中的東西進行比較,如墓葬出土的陶俑可以與壁畫中的形象相對照,以此總結出那個時代的藝術共性。
其五,在進行分析研究工作時,需要對研究對象有深刻的認識。夏鼐指出,要熟悉一般性的文獻及實物的材料,尤其是佛教經(jīng)典,不然很容易陷入主觀臆斷的錯誤中,而不能對文物產(chǎn)生客觀的認識。
其六,要利用自然科學的方法來對文物進行客觀深刻的認識。鑒于敦煌石窟壁畫中使用的顏色中有一部分加工工藝復雜,且原材料并非產(chǎn)于當?shù)?,夏鼐認為需要依靠化學家來做分析工作,以求明敦煌壁畫的實質。
在這篇文章中,夏鼐從研究分析方法和可能途徑上為全面解讀敦煌石窟的藝術、宗教、歷史等價值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意見。尤其是在此文中夏鼐第一次談到了將現(xiàn)代考古學研究方法運用于敦煌石窟研究,具有開敦煌石窟現(xiàn)代考古理論先河的重要意義。后世學者循著夏鼐指明的道路,在敦煌石窟研究上取得了相當豐富的成果。在夏鼐發(fā)表《漫談敦煌千佛洞和考古學》一文不久后,宿白先生便首次運用考古類型學的方法,通過285窟壁畫的分類排比,對莫高窟的北魏洞窟作了比較研究。與此同時,圖像學方法也被運用于研究石窟內(nèi)容,如金維諾先生的《敦煌壁畫祇園記圖考》、常書鴻先生的《敦煌莫高窟藝術》等文章均是綜合運用了佛經(jīng)、變文、敦煌文獻等文本材料,對壁畫與各類文獻的關系進行了多方的考釋。
《〈敦煌石室畫像題識〉后記》
《〈敦煌石室畫像題識〉后記》是夏鼐對史巖所著《敦煌石室畫像(象)題識》一書的補證、評價,力求通過“互證”的研究方法得出客觀、準確、全面的結論??傮w而言,夏鼐對史巖的抄錄工作評價不高,“所舉的十幾個例子,可以證明史先生的抄錄工作,連些很重要的地方,都有遺漏。至于比較無關緊要的錯誤或遺漏,自然是更多。”另外,夏鼐在文中提出了敦煌洞窟編號相關問題和意見。夏鼐認為“初次編號時,自當竭力設法使之合理和方便,但是既然已經(jīng)編過,并且經(jīng)許多人使用過,除非另有萬不得已的重大理由,最好不要以‘合理’或‘方便’的口頭禪,輕加全部更改?!币虼?,夏鼐在文中采用了舊有的張氏洞窟編號,而沒有使用史巖所創(chuàng)的新編號。并且,夏鼐也對敦煌藝術研究所未來制定各洞編號的工作提供了指導性意見。簡而言之,他希望可以參照現(xiàn)代門牌編號的方法,在照張氏已有的“耳洞”編號基礎上,由南而北,改為第幾號甲洞、乙洞。這樣一來,既避免了新舊編號方法交替使用過程中可能產(chǎn)生的錯誤,又改進了舊編號的不便之處,為后續(xù)的查找研究工作節(jié)省了時間。雖然夏鼐對整本書總體評價不高,但20世紀60年代,夏鼐在翻閱謝稚柳先生所著《敦煌藝術敘錄》一書時,還將“有關題記錄入史巖《敦煌石室畫像題識》一書中”,進行互相補充,可見夏鼐對待學術的嚴謹態(tài)度。
夏鼐曾計劃以有年號標記的洞窟題記為標準,歸納總結各洞窟的時代特點,撰寫《敦煌千佛洞各窟分期研究的初步試探》一文。但是考慮到這項工作需要耗費大量時間,而他當時的挖掘任務行程緊張而作罷,令人遺憾。不過夏鼐還是將相關考古發(fā)現(xiàn)整理成了《千佛洞調(diào)查札記》,也為后世學者留下了寶貴的研究資料。
冶金史
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后期,夏鼐先后發(fā)表了《晉周處墓出土的金屬帶飾的重新鑒定》《從宣化遼墓的星圖論二十八宿和黃道十二宮》《中國古代蠶、桑、絲、綢的歷史》等一系列論文,利用考古學資料,運用考古學方法,闡明中國古代在天文、數(shù)學、紡織、冶金和化學等各個科技領域中的成就,為中國科技史的考古研究作出重大的貢獻。夏鼐在中國冶金史研究方面,也有相當重要的貢獻。首先,他最早指出藁城臺西商代遺址所出鐵刃銅鉞可能是用天然隕鐵制成的。
1980年5月與夏鼐和盧兆蔭先生
1972年臺西遺址出土鐵刃銅鉞,是中國考古學上的一項重要發(fā)現(xiàn),表明中國人民早在公元前14世紀已經(jīng)認識了鐵,因而迅速得到夏鼐的高度重視。開始進行的技術鑒定,以為鐵刃屬古代熟鐵。他考慮到人類在發(fā)明煉鐵以前有時利用隕鐵制器,而鑒定結果中鐵刃的含鎳量又高于一般冶煉的熟鐵,當即表示鑒定并未排斥這鐵是隕鐵的可能,還不能確定其為古代冶煉的熟鐵,需要進一步分析研究。 后經(jīng)夏鼐約請鋼鐵專家柯俊重新組織鑒定,多種現(xiàn)代化手段的分析結果證明藁城銅鉞的鐵刃不是人工冶煉的熟鐵,而是用隕鐵鍛成的,從而避免了中國考古學和中國科技史上的一場混亂。
夏鼐還糾正了中國早在3世紀的西晉便能提煉鋁的錯誤說法。1953年宜興周處墓發(fā)現(xiàn)17件金屬帶飾,發(fā)掘者將一塊碎片請人鑒定,分析結果為鋁。由于煉鋁是19世紀發(fā)明電解法后才被人們掌握的一種新技術,這項發(fā)現(xiàn)迅速引起國內(nèi)外的廣泛注意。但是,后來有人分析的一塊碎片,卻是銀制的。為了澄清事實的真象,夏鼐請人采取幾種不同的方法,對現(xiàn)存的全部帶飾重新鑒定,檢驗結果都是銀而非鋁。
中西文化
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夏鼐發(fā)表了《咸陽底張灣隋墓出土的東羅馬金幣》《新疆發(fā)現(xiàn)的古代絲織品──綺、錦和刺繡》《綜述中國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等論文。根據(jù)中國各地出土的絲織品、外國貨幣及其他具有外國風格的遺物,闡明漢唐時代中國與中亞、西亞,特別是與波斯和東羅馬帝國在經(jīng)濟和文化上的聯(lián)系,并對中西交通的路線提出創(chuàng)見。
近代經(jīng)濟史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夏鼐在蔣廷黼指導下撰寫了畢業(yè)論文《太平天國前后長江各省之田賦問題》,修改后發(fā)表于《清華學報》 ,該文是對道光至同治時期國家財政與社會問題之間關系的較早論述,在中國近代社會經(jīng)濟史研究中仍然具有影響力。
人物評價
夏鼐先生對中國考古學的巨大貢獻,首先是對中國史前考古學進行了長時期的創(chuàng)造性研究,不斷地拓寬道路,引導大家走向新的境地。主要是根據(jù)可靠的發(fā)掘資料,改訂黃河上游新石器文化編年體系,規(guī)范考古學上的文化命名,提出中國新石器文化發(fā)展多元說。他還是現(xiàn)階段最早從考古學上探討中國文明起源的著名學者。他于1977年發(fā)表《碳—14測定年代和中國史前考古學》(《考古》1977年第4期。 )一文,根據(jù)當時公布的各種史前文化年代數(shù)據(jù),結合文化內(nèi)涵和地層證據(jù),全面討論它們之間的年代序列和相互關系,亦即中國史前文化的譜系問題。該文提出許多富有啟發(fā)意義的獨到看法,尤其可貴的是更加明確地提出中國新石器文化的發(fā)展并非黃河流域一個中心的多元說。其實夏先生早就考慮這個問題,在1962年發(fā)表的《新中國的考古學》一文便曾提到:“根據(jù)考古資料,現(xiàn)今漢族居住的地區(qū),在新石器時代存在著不同的文化類型。連黃河流域的中游和下游,也有很大的差異。古史傳說中也有這種反映。”在上述1977年的文章中,他重提并發(fā)揮這一論斷,指出所謂文化類型的不同是“表明它們有不同的來源和發(fā)展過程,是與當?shù)氐牡乩憝h(huán)境適應而產(chǎn)生和發(fā)展的一種或一些文化?!彼诖宋闹杏终f:“當然這并不排除與黃河流域的新石器文化可能有互相影響,交光互影。這種看法似乎比那種一切都歸于黃河流域新石器文化的影響的片面性的傳播論,更切合于當時的實際情況,更能說明問題。”要之,中國遠古文化的發(fā)展由傳統(tǒng)的黃河流域一元說改變?yōu)椴⒎且粋€中心的多元說,這是中國史前時期考古研究的重大突破。最近20多年的考古發(fā)現(xiàn)與研究,使多元說進一步確立,成為我國多數(shù)考古學家的共識。
人物紀念
夏鼐故居建于19世紀下半葉。位于溫州市鹿城區(qū)倉橋街130號。坐北朝南,五間兩進建筑,占地面積約500平方米,前進為五間門廳式平房,后進為五間樓房。后進南面兩側各有三間廂樓,北面兩側各有單間廂樓。門廳前為石板道坦,東西各有磚砌門臺。夏鼐出生于此,讀書與結婚時住在后進樓下東正間。夏鼐故居內(nèi)曾有36戶住戶居住。2008年,溫州市政府決定將對故居內(nèi)住戶全部外遷安置,將故居永久性地保留下來,并將在故居內(nèi)陳列夏鼐的生平事跡介紹和遺物等,以供市民參觀、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