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一 南齊書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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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6:18
列傳第三十一 南齊書五十
臣蕭子顯撰
文二王
明七王
文二王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郁林王昭業(yè),宮人許氏生海陵恭王昭文,陳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字懷尚,太子第三子也。永明中,封曲江公,千五百戶。十年,為寧朔將軍、濟陽太守。郁林即位,封臨海郡王,二千戶。隆昌元年,為使持節(jié)、都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荊州刺史。延興元年,征為車騎將車衛(wèi)京師,以永嘉王昭粲代之。明帝建武二年,通直常侍庾曇隆啟曰:“周定雒邑,天子置畿內(nèi)之民;漢都咸陽,三輔為社稷之衛(wèi)。中晉南遷,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國食。宋武創(chuàng)業(yè),依擬古典,神州部內(nèi),不復別封。而孝武末年,分樹寵子,茍申私愛,有乖訓準。隆昌之元,特開母弟之貴,竊謂非古。圣明御宇,禮舊為先,畿內(nèi)限斷,宜遵昔制,賜茅授土,一出外州?!痹t付尚書詳議。其冬,改封昭秀為巴陵王。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六。桂陽王昭粲,太子第四子也。郁林立,以皇弟封永嘉郡王、南徐州刺史。延興元年,出為使持節(jié)、都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荊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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