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熙河邊事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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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13
四論熙河邊事劄子
論范育、種誼等不可 在熙河,章三上矣,而朝廷不從,臣亦言之不已,不審陛下亦嘗察其故否。臣初論育措置邊事失當,不合遷戶部侍郎,朝廷既追?成命,臣亦粗可以塞言責矣。育知熙州,誼知蘭州,皆非今日之命。臣雖不言,于臣職事非有害也,而臣再三干凟圣聴,誠有說也。方今太皇太后陛下聴政于帷幄之中,皇帝陛下育徳于恭哩之后,欲以仁覆天下則有余,欲以武服四夷則不足,利在安靖,不利作為。而大臣欲聴育等狂謀,以興邊事,使夏人由此失和,兵難不解。當此之時,欲相率持羽檄決計于簾前,此臣所以寒心者一也。元祐以來,朝廷懷柔夏人,如恐不及,地界之議將成而絕者屢矣。頃者朝命許以二十里為界,彼既忻然聴從,而熙河幸其聴從之間,于四十里之外修筑巳廢舊寨,奪其必爭膏腴之地,版筑未移,戎馬即至,而二城不守矣。今若不問枉直所在,興忿恚之師,為必取之計,則関陜兵禍,漸不可知。若自知不直,雖不復爭,而留育等守之,一則夏國懷疑,終不信向,二則育等狷憤,恥功不遂,妄造事端,以蓋前失,患終不弭。況復育等既結阿里骨之怨,二隙交遘,勢尤可虞。此臣所以寒心者二也。非此二事,憂患迫切,育等??,臣肯屬以為言哉!然臣所言于育等三人,亦止是各移降差遣,及育作待制差緩數年而已,于其私計無多損也。臣愚以謂方論國事,宜且先公后私,以全大計,不勝區(qū)區(qū)孤忠憂國再三干凟天聴,甘竢斧鉞,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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