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1400萬元,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原資深專家易景安一審被判11年
2024-12-26 19:51
12月26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原資深專家易景安受賄案,對被告人易景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對易景安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15年6月,被告人易景安利用擔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建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guān)個人在審批貸款、承攬業(yè)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現(xiàn)金、汽車、房產(chǎn)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0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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