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復(2022年34號)
| 有關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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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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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 |
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對按照“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政策入出內地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機動車實行免擔保政策。廣東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方面推進落實“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政策,要完善落實相關機動車源頭管理和屬地管控責任,簽署相關協議,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加強信息化和科技手段運用,建立健全機動車入出內地的預警管控工作機制,在確保有效防控免擔保風險的前提下,成熟一個,實施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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