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令(第2號)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廢止《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和《旅游發(fā)展規(guī)劃管理辦法》的決定(2020年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 2 號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廢止〈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和〈旅游發(fā)展規(guī)劃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9年6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長 雒樹剛
2019年7月10日
文 化 和 旅 游 部 關 于 廢 止 《 網 絡 游 戲 管 理 暫 行
辦法》和《旅游發(fā)展規(guī)劃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文化和旅游部決定廢止《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和《旅游發(fā)展規(guī)劃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12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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