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改《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等規(guī)章的決定(2020年20號)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令
〔2020〕 第 2 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改〈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等規(guī)章的決定》已經2020年3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第1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 長 易 綱
2020年4月29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改
《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等規(guī)章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中國人民銀行經商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對現行有效的部門規(guī)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現決定對3件部門規(guī)章修改如下:
一、刪除《教育儲蓄管理辦法》(銀發(fā)〔2000〕102號文印發(fā))第十四條。
二、刪除《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fā)布)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三、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發(fā)布)第十一條第十項修改為“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無犯罪記錄承諾書”。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評論
圖片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