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周口海關的批復(2005年6號)
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周口海關的批復
國函〔2004〕108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設立周口海關的請示》(豫政文〔2003〕97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周口海關(正處級),隸屬鄭州海關。
二、核定周口海關人員編制25名,在鄭州海關現(xiàn)有編制內調劑解決,不另增加編制。以上人員主要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軍隊轉業(yè)干部及地方黨政機關現(xiàn)有人員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周口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負責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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