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帝國
本書簡介
本書是當代著名法理學
家、美國紐約大學法學教授、
英國牛津大學法理學教授德
沃金迄今為止發(fā)表的第三部
重要著作。本書在總結(jié)前兩
部著作的基礎上,就法律的
闡釋和司法審理的問題提出
了較為完整的理論體系。他
力主政治與法律的整體性,
并對美國的法律制度進行了
具體分析。他的思想和學說,
在西方法學界乃至政治、哲
學領域都引起了極大的反
響。
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1931-2013),是當今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法理學家與政治哲學家之一,他就法律的性質(zhì)闡發(fā)了具有廣泛影響的整全法理論,他倡導對美國憲法的道德解讀,對法律與道德的解釋主義方法。德沃金也是美國最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之一,經(jīng)常在《紐約圖書評論》撰文評論諸多重大社會議題。
德沃金1931年出生于美國麻省沃塞斯特。1953年在哈佛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后,獲得羅德獎學金,前往牛津大學留學。1955年,德沃金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xù)攻讀法律。1962年獲得耶魯大學法學教職,開始從事學術研究。1968年發(fā)表成名作《規(guī)則的模式》。1969年接替哈特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席教授,直至1998年退休。自1975年起,德沃金被合聘為紐約大學的法學與哲學講席教授,其學術貢獻極大地提升了紐約大學法學院的聲譽。1998年之后,德沃金繼續(xù)在紐約大學...
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1931-2013),是當今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法理學家與政治哲學家之一,他就法律的性質(zhì)闡發(fā)了具有廣泛影響的整全法理論,他倡導對美國憲法的道德解讀,對法律與道德的解釋主義方法。德沃金也是美國最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之一,經(jīng)常在《紐約圖書評論》撰文評論諸多重大社會議題。
德沃金1931年出生于美國麻省沃塞斯特。1953年在哈佛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后,獲得羅德獎學金,前往牛津大學留學。1955年,德沃金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xù)攻讀法律。1962年獲得耶魯大學法學教職,開始從事學術研究。1968年發(fā)表成名作《規(guī)則的模式》。1969年接替哈特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席教授,直至1998年退休。自1975年起,德沃金被合聘為紐約大學的法學與哲學講席教授,其學術貢獻極大地提升了紐約大學法學院的聲譽。1998年之后,德沃金繼續(xù)在紐約大學任教直至去世,同時也曾經(jīng)在倫敦大學學院擔任法理學講席教授。2007年,德沃金獲得具有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諾貝爾獎美譽的“霍爾堡國際紀念獎”,以表彰其具有“世界性影響力”的“開拓性學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