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的自由主義批判 : 語境中
在《黑格爾的自由主義批判》中,作者史密斯梳理了黑格爾對以權利為本位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的批判,后者既包括以霍布斯、洛克為代表的英國經(jīng)驗論性質的自然法思想,也包括以康德、費希特為代表的德國觀念論性質的自然法權學說,更加涉及以盧梭為代表的法國大革命的權利傳統(tǒng)。
在黑格爾看來,整個近代自由主義權利觀念以社會契約論為前提,并試圖從抽象的基本原則推衍出現(xiàn)實的法政體制,而這顯然低估了權利問題的復雜性。但就整體而言,黑格爾卻并非反自由主義者,正如史密斯所言,其保留了古典自由主義中為核心的部分,并在相互承認的法權理論中加以重新表述。而黑格爾法權學說的特殊之處則在于,將近代自然法理論予以排除的歷史、文化要素重新納入了視野,而國家同樣保障與發(fā)展個體之間相互承認與尊重的權利。由此,黑格爾發(fā)展出了極具現(xiàn)實主義色彩的法治國學說。
作者史蒂芬. B. 史密斯(Steven B. Smith),獲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自1984年以來任教于耶魯大學,現(xiàn)為政治科學阿爾弗雷德. 考勒斯(Alfred Cowles)講席教授。研究領域主要為:政治哲學史中的古今問題、政教關系、代議制理論。主要著作包括:《黑格爾的自由主義批判》(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1989),《斯賓諾莎,自由主義和猶太認同》(Spinoza, Liberalism, and Jewish Identity,1997),《斯賓諾莎的生命之書》(Spinoza’s Book of Life,2003),《閱讀施特勞斯》(Reading Leo Strauss,2006),《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2012),《現(xiàn)代性及其不滿》(Modernity and ...
作者史蒂芬. B. 史密斯(Steven B. Smith),獲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自1984年以來任教于耶魯大學,現(xiàn)為政治科學阿爾弗雷德. 考勒斯(Alfred Cowles)講席教授。研究領域主要為:政治哲學史中的古今問題、政教關系、代議制理論。主要著作包括:《黑格爾的自由主義批判》(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1989),《斯賓諾莎,自由主義和猶太認同》(Spinoza, Liberalism, and Jewish Identity,1997),《斯賓諾莎的生命之書》(Spinoza’s Book of Life,2003),《閱讀施特勞斯》(Reading Leo Strauss,2006),《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2012),《現(xiàn)代性及其不滿》(Modernity and its Discontents,2016)。曾榮獲數(shù)個學術獎項,但自豪的莫過于2009年度第63屆萊克斯. ??怂桑↙ex Hixon)社會科學教學優(yōu)秀獎。
譯者楊陳,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碩士,清華大學憲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法哲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