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美國憲法
《宗教與美國憲法:自由活動與公正》回顧宗教信仰自由在歐洲和美洲的曲折歷史,并集中論述第一修正案制定前后宗教自由意識在美國的發(fā)展,尤其是《教稅抗議錄》以及重要司法判例所闡述的宗教自由思想。歐美比較表明,自由與秩序是同一個分幣的兩面;只有從憲法上保障宗教自由,才能真正實現(xiàn)社會和諧。
肯特?格里納沃爾特(Kent Greenawalt),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專業(yè)領域為憲法學、法理學,特別是對政教關系、言論自由有著深入的研究。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評論》總編輯,美國副檢察長代表,美國學術委員會、美國科學和藝術學術委員會、美國哲學聯(lián)合會成員,美國政治哲學和法哲學學會主席等職。著作有:《法律與道德的沖突》(1987年)、《宗教信仰與政治選擇》(1988年)、《言論、犯罪、話語運用》(1989年)、《法律與真相》(1992年)、《戰(zhàn)斗的語言》(1995年)、《個人良知與公共理性》(1995年)、《法律解釋20問》(1999年)、《上帝屬于公立學校嗎?》(2005年)、《宗教與美國憲法(第一卷):自由活動與公正》(2006年)、《宗教與美國憲法(第二卷):禁立國教與公正》(2008年)。
程邁,1981年生,江西樂平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
肯特?格里納沃爾特(Kent Greenawalt),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專業(yè)領域為憲法學、法理學,特別是對政教關系、言論自由有著深入的研究。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評論》總編輯,美國副檢察長代表,美國學術委員會、美國科學和藝術學術委員會、美國哲學聯(lián)合會成員,美國政治哲學和法哲學學會主席等職。著作有:《法律與道德的沖突》(1987年)、《宗教信仰與政治選擇》(1988年)、《言論、犯罪、話語運用》(1989年)、《法律與真相》(1992年)、《戰(zhàn)斗的語言》(1995年)、《個人良知與公共理性》(1995年)、《法律解釋20問》(1999年)、《上帝屬于公立學校嗎?》(2005年)、《宗教與美國憲法(第一卷):自由活動與公正》(2006年)、《宗教與美國憲法(第二卷):禁立國教與公正》(2008年)。
程邁,1981年生,江西樂平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現(xiàn)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為外國憲法、比較憲法。工作外語為英語和德語。曾在瑞士弗里堡大學、荷蘭烏特勒支大學、西班牙德烏斯多大學和德國柏林洪堡大學訪問學習。代表論文《在社會分裂中求得政治穩(wěn)定-李帕特協(xié)商聯(lián)合民主理論評述》、《軟法概念的構造與功能》、《哀悼日合法性四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