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東安州司吏張芮不公事狀
2024-02-06 03:35
彈東安州司吏張芮不公事狀
今察到東安州刑案司吏張芮?濫不公,為此就責(zé)得張芮招狀:于至元四年十二月終劉仝等處免刈葦草,要訖鈔四兩五錢;至元五年免放李守政觧鋸夫役,要訖鈔三兩;至元六年七月,于娼女常海棠家內(nèi)飲酒,逐件是實(shí),即追到鈔七兩伍錢。再將本人審問(wèn)無(wú)?,斷訖二十七下,勒停了當(dāng)。今將上項(xiàng)鈔七兩五錢,隨呈觧去,伏乞御史臺(tái)照詳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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