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2003年12號)
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
國發(fā)〔2003〕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方案,現(xiàn)將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通知如下:
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
國家糧食局,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國家煙草專賣局,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國家外國專家局,由人事部管理。
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
國家測繪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
國家郵政局,由信息產業(yè)部管理。
國家文物局,由文化部管理。
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由衛(wèi)生部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委員會在內設機構中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國 務 院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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