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辯護到底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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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18:01
人們都說沖動是魔鬼,人只要一沖動了,小事就成大事,在沖動一點就變成了刑事案件了,那么請律師辯護到底有沒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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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針對于疑難繁雜的訴訟案子,即便沒辯護律師參加,法官也會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定,因為客觀事實就在那里。首先法官是保持中立的,并不會主動地幫你調查取證,尤其是你自己手中的直接證據(jù),他并不會幫你挑選哪幾個可以用,哪幾個不可以用,哪幾個對你有益,哪幾個對你不好。假如不了解,也只能通過辯護律師來幫你將客觀事實轉變成法律事實,將你的材料轉變成勸服法官的直接證據(jù),讓最后裁定無限接近你的主張。
第二、案子的勝敗是用直接證據(jù)說話,辯護律師的大多數(shù)工作實際上就是幫助當事人在海底撈針,這一整個案子中罪主要也是最繁雜的。同時也最能體現(xiàn)辯護律師的專業(yè)、經(jīng)驗和價值的地方,辯護律師最后為客戶所作的證據(jù)清單,精準與否,決定了案子的輸贏。
第三、被告方的精神狀態(tài)影響被告方給自己辯護。被告方置身于事中,訴訟和其本身有直接的關系,常常出現(xiàn)"前怕狼,后怕虎"的予盾心理,從而無法充分行使本身的辯護權。
第四、刑事案中大多數(shù)被告方被剝奪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權,沒法搜集證據(jù)。我們也知道,證據(jù)在打官司中的重要作用,可由于這些被告方失去了人身自由權,他們難以搜集證據(jù)。
結合以上,被告方在刑事訴訟中,很難充分的行駛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律師的出現(xiàn)辯護、收集證據(jù)就能克服這些局限性,充分的讓被告行使自己本身的辯護權,受到法律公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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