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保姆撿圍裙摔傷,將雇主告上法庭后…駁回!
保姆翻出雇主家二樓陽臺圍欄去撿圍裙,結(jié)果墜落受傷,導致多處骨折,起訴雇主要求承擔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計43萬余元。寧波海曙區(qū)法院日前一審宣判,認定雇主無過錯,無需擔責。
60歲的張阿姨去年9月受雇于陸先生,主要提供燒飯勞務,陸先生包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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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4日,張阿姨發(fā)現(xiàn)曬在陽臺上的圍裙飄到旁邊的倉庫屋頂,于是翻過1.1米高的欄桿,跨到倉庫屋頂。不料,屋頂塑料板難承其重,張阿姨墜落至倉庫水泥地面受傷,經(jīng)診斷多處骨折。
今年9月,張阿姨將陸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治療費、誤工費、后繼治療費等計43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為撿拾衣物,從被告住所陽臺圍欄翻越至案外人倉庫屋頂,跌落摔傷,盡管在受雇期間發(fā)生,但并非原告從事燒飯勞務所致,且被告也未要求原告實施該行為。

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原告應能對其行為是否會導致危險作出判斷,所以原告受傷系其自身危險行為和錯誤判斷所致,且原告無證據(jù)證明被告對原告受傷有侵權(quán)責任,認定原告的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
據(jù)介紹,雇主在保姆住院期間已墊付醫(yī)藥費3萬多元,并在案件審理中表示不會主張返還,同時出于人道精神,愿再支付2萬元補償。法院對此予以確認。
來源:澎湃新聞(ID:thepape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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