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2023年10號)聯(lián)合創(chuàng)作 · 2023-01-01 0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瀏覽 3點贊 評論 收藏 分享 手機掃一掃分享分享 舉報 評論圖片表情視頻評價全部評論推薦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2013年1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發(fā)〔2013〕1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已經(jīng)2013年3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第1次全體會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2018年2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發(fā)〔2018〕2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xiàn)將修訂后的《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印發(fā)給你們,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國 務 院 ? ? ? ? ? ?? 2018年6月25日?????? 國 務 院 工 作 規(guī)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2008年1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發(fā)〔2008〕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已經(jīng)2008年3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 國 務 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 國 務 院 工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2005年8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國發(fā)〔2005〕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已于2004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訂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 國 務 院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 (二○○四年十月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5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務院2005年工作要點(2005年14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5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發(fā)〔2005〕8號 ?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2005年工作要點》已經(jīng)2005年3月30日國務院第8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 務 院 二○○五年四月二日 國務院2005年工作要點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務院2008年工作要點(2008年13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發(fā)〔2008〕15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2008年工作要點》已經(jīng)2008年3月26日國務院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08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改革發(fā)展任務繁重而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務院2006年工作要點(2006年14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發(fā)〔2006〕12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2006年工作要點》已經(jīng)2006年3月15日國務院第1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 務 院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務院2007年工作要點(2007年14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0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發(fā)〔2007〕8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 ? 《國務院2007年工作要點》已經(jīng)2007年3月21日國務院第17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2007年是深國務院關于印發(f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1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深化 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發(fā)〔2015〕13號 ?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xiàn)將《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國 務 院 ? 2015年3月11日 ? 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通知(2004年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防治 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fā)〔2004〕1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動員各方面的力量進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實現(xiàn)我國預防控制艾滋病的目標,經(jīng)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現(xiàn)將點贊 評論 收藏 分享 手機掃一掃分享分享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