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方案獲批輕識快訊關注2025-02-19 12:06遠洋集團于2月19日在香港召開境外重組方案的呈請聆訊,并獲得法院批準。該重組方案涉及美元債,因受英國法管轄,遠洋集團將通過英國重組計劃和中國香港協(xié)議安排實施境外債務重組。英國重組計劃已于2月6日生效。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瀏覽 11點贊 評論 收藏 分享 手機掃一掃分享分享 舉報 評論圖片表情視頻評價全部評論推薦 遠洋集團公布境外債務重組進展:英國重組計劃已獲批準2月3日,遠洋集團發(fā)布境外債務重組的進展。根據(jù)英格蘭法院作出的判決,英國重組計劃已獲批準。因為旗下美元債受英國法管轄,遠洋集團將通過并行的英國重組計劃和中國香港協(xié)議安排實施境外債務重組。尋求批準香港協(xié)議安排的呈請聆訊定于2月19日上午10時在中國香港的法院進行。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方案獲批,預計兩個月內(nèi)生效2月19日,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方案獲批。遠洋集團同時表示,公司境外債務重組生效日期尚未發(fā)生,公司將適時另行公告。有知情人士介紹,重組生效需要完成各種程序性的前置條件,一般在法庭裁定后的一兩個月內(nèi)完成,也是行業(yè)中常見的安排。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進展:英國重組計劃生效日期落實2月6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境外債務重組取得重大進展,英國重組計劃生效日期已確定。根據(jù)公告,遠洋集團尋求批準英國重組計劃的申請于2025年1月15日至20日進行聆訊,而根據(jù)英格蘭法院的判決,英國重組計劃已獲得批準。于2025年2月5日(倫敦時間),英格蘭法院作出的批準英國重組計劃的指令的經(jīng)蓋章副本已于倫敦憲報發(fā)布。遠洋集團相關范圍內(nèi)境外債務的重組通過互為條件的英國重組計劃與香港協(xié)議安排實施,世茂集團境外債務重組計劃獲香港高等法院批準,3月13日生效3月13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對外宣布,其境外債務重組計劃尋求高等法院批準的呈請于2025年3月13日進行聆訊,而計劃已根據(jù)高等法院作出的指令獲得批準。批準令于2025年3月13日送呈公司注冊處處長進行登記。世茂集團還表示,于本公告日期,所有計劃條件已達成,計劃生效日期為2025年3月13日。世茂集團:境外債務重組已獲得所需的大多數(shù)計劃債權人批準2月24日,世茂集團在香港交易所文件中稱,建議境外債務重組已獲得所需的大多數(shù)計劃債權人批準。世茂集團表示,將尋求高等法院對該計劃的批準及裁決,尋求裁決計劃的呈請將于3月13日上午10時正聆訊。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生效日期預計將于3月27日或前后落實3月24日晚間,遠洋集團在港交所公告,于本公告日期,境外債務重組生效日期預計將于2025年3月27日或前后落實,惟須英國重組計劃第19條及香港協(xié)議安排第19條所列條件獲達成或獲豁免。禹洲集團:需要融資以推進境外債務重組計劃當?shù)貢r間2月26日,代表禹洲的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律師Christopher Hunker在紐約舉行的破產(chǎn)法院聆訊上表示,禹洲將用未來六個月的時間“充實流動資金,趕在重組生效日的款項支付之前”。該公司本月早些時候在一份交易所文件中表示,融資困難導致該計劃推遲實施。債權人上周同意了禹洲集團將重組計劃最后截止日期從2月28日延長至8月31日的提議。碧桂園:預計在2025年上半年與境外債權人就債務重組方案達成一致1月15日,碧桂園表示,預計在2025年上半年與境外債權人就債務重組方案達成一致,目前已就重組框架性條款與銀團委員會達成原則性一致意見,并已公告披露進展。碧桂園同時表示,將繼續(xù)積極就重組方案繼續(xù)與各債權人進行磋商,并逐步落實重組支持協(xié)議簽署、協(xié)議安排、新債務工具發(fā)行等一系列程序性工作。公司希望能盡快啟動重組支持協(xié)議的簽署。遠洋集團將對境內(nèi)債務再次重組,已有四只債券停牌2月25日,遠洋集團旗下債券H18遠洋1、H19遠洋1、H19遠洋2、H21遠洋1四只債券停牌,四只公司債面臨償付,但均有30天寬限期條款。發(fā)行人北京遠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稱,公司將在寬限期內(nèi)持續(xù)與投資人溝通,努力制定和落實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爭取妥善解決相關債務問題。據(jù)梳理,遠洋集團旗下未償付的境內(nèi)公開債共7只,本金額合計132.7億元。另外三只境內(nèi)債券H21遠洋2、H15遠洋3和H15遠洋5并未禹洲集團:擬將境外債務重組最后截止日期延長至2025年8月31日2月5日,禹洲集團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有意尋求計劃債權人的同意,根據(jù)計劃條款將最后截止日期自2025年2月28日延長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提呈書面決議案,以就延長最后截止日期尋求計劃債權人同意。公司認為,擬議延長最后截止日期屬必要,以避免計劃根據(jù)計劃條款于2025年2月28日自動終止,并促進擬議境外債務重組完成,符合所有債權人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點贊 評論 收藏 分享 手機掃一掃分享分享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