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七十五章
2024-02-05 17:36
右第七十五章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處,木火為侶。四者混沌,列為龍虎。龍陽(yáng)數(shù)奇,虎陰數(shù)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脾黃為祖。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xì)w戊己。
丹砂,心中氣也。肝屬木,故能生火。金,肺液也,常與肝液為一。然金本以水為子,故與之合木;以火為子,故與為侶。肝為龍,三數(shù)也,為火之父。肺為虎,四數(shù)也,為水之母。腎為金之子,脾乃腎之祖。三物者,木火一也,金水二也,土三也。一家者,皆吾身之所有也。離管己,坎管戊,功實(shí)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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