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瓶品第五
2024-02-05 03:12
執(zhí)瓶品第五
第一,男不得將石榴瓶。第二,女不得將檳榔瓶。第三,須頻換水磨洗,常令光凈,不令塵垢穢汚。第四,瓶不得宿水在內(nèi)。第五,夏月毎日易之,一日不易,名為穢水。第六,冬月許兩日一易。第七,瓦瓶可三日一易,不得安置穢處,切宜忌之。第八,凡大小便處,須別用瓶。先凈于前后,凈于前后,然后以磚石磨手,仍以灰皂角凈之。如違,不得朝真,升殿禮師,亦不得受人禮拜,及隨大眾。第九,凡瓶用了,須要置穩(wěn)處,勿令觸倒,于此大忌。第十,凡瓶,有人欲看,并童稚提擎,勿使穢手觸把,須令潔凈。第十一,護(hù)瓶?jī)?nèi)外,甚于余物,與經(jīng)像潔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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