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四章
共 546字,需瀏覽 2分鐘
·
2024-02-06 05:13
傳四章
聽訟是新民之末節(jié),治國平天下豈專在聽訟乎?況齊家一條,聽訟更用不著。古人言語不急迫,雖是解經(jīng),亦偶取圣人兩句來。說一事以為例爾。此章當(dāng)自下看上,從大畏民志起。圣人言為人上而聽斷獄訟得其平,我亦與眾人無異。然為治者致民有所訟,方為之剖斷,亦末矣。必使民皆無可訟之事,乃得其本也。此語有未發(fā)之意,故曽子引之而續(xù)以明之。其意蓋曰:何以使民無訟?蓋上之人能使無情實(shí)之人不敢盡其虛誕之辭。天下事是非自有一定,為人不肯認(rèn)巳之非。而妄與人爭。故致訟。及至訟庭。亦以非為是。用虛妄誕謾之辭。強(qiáng)辯力爭以惑上聽。上之人為其所誑而亂事之真是非。則人無所忌憚。訴訟者紛然而起。無實(shí)之言既不行。則無訟矣。又言何以使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必大有以畏服民之心志然后可。然此句猶是歇后語,不曽說破。何以使民志服,是使讀者自思其實(shí)德明,便可服人心。此謂知本一句,只是結(jié)聽訟之本,不是結(jié)凡新民之本。詳讀可見。聽訟是新民一端,新民末也,然須有其本。本即明。明德也。我之德既明,則自能服民志,而不敢盡其無實(shí)之言。凡人爭訟,必有一直一曲,只是為聽訟者可瞞,故雖理屈者也敢來爭。若聽訟者德既明,則人自不敢欺,人既不可欺其上,則不敢為惡,不敢飾非,而民德亦新,自然無訟可聽。如虞芮爭田,不敢履文王之庭,是文王之德大畏民志,自然無訟。
評(píng)論
圖片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