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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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2:57
議茶法
國家罷搉茶之法,而使民得自販,于方今實為便,于古義實為宜。而有非之者,蓋聚歛之臣,將盡財利于毫末之間,而不知與之為取之過也。夫茶之為民用,等于米鹽,不可一日以無。而今官場所出,皆麤惡不可食,故民之所食,大率皆私販者。夫奪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則嚴刑峻法有不能止者,故鞭撲流徒之罪未常少弛,而私販私市者亦未嘗絕于道路也。既罷?之之法,則凡此之為患皆可以無矣。然則雖盡充歲入之利,亦為國者之所當務也,況關市之入,自足侔昔日之利乎!昔桑洪羊興榷酤之議,當時以為財用待此而給,萬世不可易者。然至霍光不學無術之人,遂能屈其論而罷其法,蓋義之勝利乆矣。今朝廷之治,方欲刬百代之弊,而復堯舜之功,而其為法度,乃欲出于霍光之所羞為者,則可乎?以今之勢,雖未能盡罷搉貨,而能緩其一,亦所以示上之人恤民之深而興治之漸也。彼區(qū)區(qū)聚歛之臣。務以求利為功。而不知與之為取。上之人亦當斷以義。豈可以人人合其私說然后行哉。楊雄曰、為人父而搉其子。縱利如子何以雄之聦明。其講天下之利害宜可信。然則今雖國用甚不足。亦不可以復易巳行之法矣。是以國家之勢。茍修其法度,以使本盛而末衰,則天下之財不勝用,庸詎而必區(qū)區(qū)于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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