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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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39
禮記正義卷第六十三
唐國子祭酒上護(hù)軍曲阜縣開國子臣孔穎達(dá)等奉勑撰【缺篇標(biāo)題】子日至唯終。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在下群臣,無問大小,?須恭敬謹(jǐn)愼。又君無以小臣而謀大事也。
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富貴巳過也者。沈氏云:謂大臣離二,不與上相親,政教煩苛,故百姓不寧。若其如此,臣不忠于君,君不敬于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與臣富貴己過極也。
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者,大臣不肯為君理治職事,由邇近之臣與上相親比故也。
邇臣不可不愼也,是民之道也者,邇,近也。言親近之臣,不可不愼擇其人。道,謂道路。言邇臣是民之道路,邇臣好則人從之好,邇臣惡則人從之惡也。
君母以小謀大者,言君無得與小臣而謀大臣之事也。母以逺言近者,無得以逺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母以內(nèi)圖外者,無得以內(nèi)臣共圖謀外臣之事。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逺近之臣不同,恐各為朋黨。彼此交爭,轉(zhuǎn)相陷害,故不圖謀也。則大臣不□,臣不疾,而逺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則外內(nèi)情通,小大意合,大怨恨于君也。疾,猶非也。近臣不為人所非毀,而逺臣不被障蔽故也。葉公之顧命曰:母以小謀敗大作者,此葉公顧命之書,無用小臣之謀,敗損大臣之作。
母以嬖御人疾莊后者,莊后,謂齊莊之后,是適夫人也。無得以嬖御賤人之為,非毀于適夫人。
母以嬖御士疾莊士者,言母得以嬖御之士,非毀齊莊之士。
大夫?士者,覆說言莊士即大夫?之典事者,士事也。注言近以見逺,言大以見小,互言之。
正義曰:言近以見逺,謂言近臣親比,則逺臣不親比。云言大以見小,謂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義曰:由大臣執(zhí)?于外,小臣執(zhí)命于內(nèi),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內(nèi)外交爭,若共圖謀,轉(zhuǎn)相陷害。故所謀之事,各于其黨,與大臣謀大臣,與小臣謀小臣,是各于其黨中知其過失審悉也。
注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髙也。
正義曰:知葉公子髙者,左傳云丗本文。云臨死遺書曰顧命者,約尚書顧命之篇。
子曰至由圣。
正義曰:此節(jié)明君不信用臣也。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者,謂在上親任其所賢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賤無德者。民是以親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于上,失其所當(dāng)親,惟親愛群小也。而教是以煩者,言群小被親既,無壹德政教,所以煩亂也。
詩云:彼求我則,如不我得。此詩小雅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詩。言彼幽王初求我賢人,如不得于我,言禮命煩多也。
執(zhí)我仇仇,亦不我力者,既得賢人執(zhí)留我仇仇然不堅(jiān)固,亦不于我上以力而用我。引之者,證不親其所賢也。
君陳曰:未見圣,若已弗克見,既見圣,亦不克由圣者,此尚書君陳篇,成王戒君陳之辭也。言凡人未見圣道之時(shí),如似已不能見,既見圣道,亦不能用之也。
子曰至惟終。正義曰:此一節(jié)戒愼言之事。小人溺于水者,謂卑賤小人居近川澤者,愛翫于水。溺,覆沒也。多為水所覆沒,故云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者,言?大夫之君子,以口傷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沒,亦如溺于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于民者,大人,謂人君也。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則人眾離叛,君無所尊,故溺于民也。
?在其所褻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沒溺者,?在于褻慢而不能敬愼故?!酢醴蛩鼟T人而溺人,□□□□□□□□□□□□□□所□若逺于民,則人不沒溺,伹由水近人,則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習(xí),不復(fù)畏懼,或泳之,或游之,無有誡忌,至于洪波浪起,亦猶習(xí)以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時(shí)學(xué)其近者淺者,謂言可得,是易可親狎,至大者逺者,莫測其理,是難可親也。初時(shí)易狎,是易也,終則難親,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費(fèi)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者,說德既竟,此還釋溺口所由。費(fèi),恵也??谔摮鲅?,而無實(shí)從之,是口惠也??诨莶浑y,失在煩數(shù),故云而煩也。無以實(shí)言,是易出也。一出言,駟馬追之不及,是難悔,必為物所憾,所以有禍??谫M(fèi)易出,難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閉于人而有鄙心者,此釋溺民所由也。言下民之情,常自閉塞,不通人道,故云閉于人也。而用心鄙詐,故云有鄙心。
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閉塞人道而有鄙詐,卒難告喻,故人君當(dāng)敬以臨之,庶其漸染。若又陵慢,則必怨畔,則國無民君道便喪溺也。民處卑下,易可?慢,終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母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之辭,言無得顚越其教命,以自覆敗也。
若虞機(jī)張者,虞謂虞人,機(jī)謂弩牙。言為政之道,如虞人射獸,先弩牙以張也。往省括于厥度則釋者,謂已心往機(jī)間,省視箭括,當(dāng)于所射之度,乃釋弦而發(fā)矢,故云則釋,言為政之道,政教已陳,當(dāng)以已心省此所施政教,合于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兊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書篇名,傅說戒髙宗之辭。口為榮辱之主,若出言不當(dāng),則被人所賤,故起羞辱也。甲胄,罰罪之器,若所罰不當(dāng),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篋,笥當(dāng)服之以行禮,不可妄與于人。惟所施干戈之事,當(dāng)自省已身,不可妄加無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者,若水旱災(zāi)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徙移辟災(zāi),是可違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已自作禍物,?怨恨所在而致禍害,故不可逃也。尹吉曰:惟尹躬,天見干西邑夏者,吉當(dāng)為告,天當(dāng)為先。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見西方夏邑之君,謂禹也。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
自周有終相亦惟終者,周謂忠信,言夏之先君有能□□□□有其終。□□□□ □□ □ □ □□□□證□君德行善則能終也。
注難親親之當(dāng)肅敬如臨深淵。
正義曰:言德易狎而難親,若其終始易親,則全無溺人之事。由其初則易狎,后則難親,當(dāng)恒肅敬,如臨深淵水。若不肅敬,則致陷害,故云溺人也。注兊當(dāng)為說。
正義曰:尚書序云:髙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是髙宗之臣傅說也。說作書以戒髙宗也。注尹吉至亳西。正義曰:云尹吉者,上經(jīng)巳解尹吉為尹告,故此云亦誥也。云天當(dāng)為先者,以天字與先相似,故為先也。云忠信為周者,國語文也。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鄭君不見古文尚書,故云伊尹之先祖。據(jù)尚書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見夏之先君,是身之往先見,非謂尹之先祖也。云伊尹始仕于夏,此時(shí)就湯矣者,書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復(fù)歸于亳。是始仕于夏也。經(jīng)云先見西邑夏,故□為誥之時(shí)就湯矣。以鄭不見古文,謂言尹誥,是伊尹誥成湯,故云此時(shí)就湯矣,與尚書同。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丗本及汲冡古文并云禹都咸陽,正當(dāng)亳西也。及后乃徙安邑,鄭以為湯都偃師,為亳邑,則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至曰怨。
正義曰:此論君人相須,言養(yǎng)人之道不可不愼也。
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詩也。正,長也。詩人稱昔吾之有先君正長,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淸絜,國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者,卒,盡也。言詩人傷今無復(fù)有先正之賢,故云今日誰能執(zhí)國之八成,又當(dāng)謙退之。不自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盡勞來百姓。言今無復(fù)有如此之人,疾時(shí)大臣唯專功爭美,各自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王命君牙之辭也。言民心難稱,所怨恒多。夏日暑熱及雨,天之常道,細(xì)小之人惟曰怨也。
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于冬曰,是大寒之時(shí),小人亦惟曰怨。猶言君政雖曰得當(dāng),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難也。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義曰:案周禮小宰職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經(jīng)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zé)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zhì)劑,八曰德出入以要??□事品式,以聽治于□□□。書序:□□□□□□ □□ □假雅字以為,故尚書以為君牙,此為君雅。案尚書云:小民惟曰怨咨。今此本作資。鄭又讀資當(dāng)為至,以鄭不見古文尚書故也。
子曰至一也。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下之事上,當(dāng)守其一, 則義不壹。行無?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則于義事不能齊壹。行無有比?,言行之無恒,不可比?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謂事之徴驗(yàn)。格有舊,有法式。言必須有徴驗(yàn),行必須有舊法式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言名志俱善,欲奪不可也。
故君子多聞,質(zhì)而守之者,雖多聞前事,當(dāng)簡質(zhì)而守之。
多志,質(zhì)而親之者,謂多以志意愽交泛愛,亦質(zhì)少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謂精細(xì)而知,孰慮于眾,要略而行之。此?謂聞見雖多,執(zhí)守簡要也。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師,眾也。虞,度也。庶,眾也。成王戒君陳云:言出入政教,當(dāng)由女眾人共知謀度,若眾言?同,乃行之。言政教當(dāng)由壹也。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者,此曹風(fēng)鸤鳩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言善人君子,其威儀齊一也。引之者,證為政之道須齊一也。
子曰至好仇。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其朋匹之事。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言君子能愛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郷,其惡有方者,言郷方。?,猶輩?也。言君子所親朋友及所惡之人,?有輩?,言君子善者,則為朋友也。既,好惡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與之,不以榮枯為異,是朋友不善者,則可憎惡之,言有常也。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惡,無恒定也。
是故邇者不惑,而逺者不疑也。由好惡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逺者不疑也。
詩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睢之篇。詩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此則斷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為匹也。
子曰至威儀。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交友之道,唯善是仇,以威儀相攝佐也。
則好賢不堅(jiān)而惡惡不著也者,以賢而貧賤則輕絕之,是好賢不堅(jiān);惡而富貴則重絕之,則惡惡不著也。如此者是貪利之人,故云雖曰不利,吾不信也。
詩云: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者,此大雅既醉之篇,美成王之告大平之詩。于時(shí)朋友群臣所以禮義相攝佐之時(shí)以威儀也。言以 賤而求利者?!踔苄姓x曰:此節(jié)日□□□□□□□□ 私惠不歸者,言人以私小恩惠相問遺,不歸道德?!跞绱苏?,君子之人不用留意于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
詩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者,此小雅鹿鳴之篇。言文王燕飲群臣,愛好于我,示我以忠信之道也。周,忠信,行道也。惟以忠信正道以示我,不以褻瀆邪辟之物而相遺也。子曰至無射。
正義曰:此明人言行必愼其所終也。將欲明之,故先以二事為譬喻也。
茍有其車,必見其軾者,言人茍稱家有車,必見其車有載于物,不可虛也,言有車無不載也。
茍有其衣,必見其敝者,言人茍稱家有衣,必見其所著之衣有終敝破也,不虛稱有衣而無敝也。
人茍或言之,必聞其聲者,既稱有言,必聞其聲,不可有言而無聲也。
茍或行之,必見其成者,人茍稱有行此事,必須見其成驗(yàn),不可虛稱有行而無成驗(yàn)也。葛覃曰,服之無射者,此周南葛覃之篇,羙后妃之德也。詩之本意,言后妃習(xí)絺绤之事,而無厭倦之心。此則斷章云采葛為君子之衣,君子得而服之,無厭倦也。言君子實(shí)得其服而不虛也。引之者,證人之所行,終須有效也。注衣或在內(nèi),新時(shí)不見。
正義曰:以經(jīng)云茍有其車,必見其載。茍有其衣,當(dāng)言必見其著。今乃云必見其敝,以衣初新著時(shí),或在內(nèi),里人不見也。其敝破棄時(shí)乃始見,故云必見其敝。
子曰至厥躬。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重言行之事。
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者,從,隨也。謂言在于先,而后隨以行之,言當(dāng)須實(shí),不可虛飾也。
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者,謂行在于前,言隨于后,論說于行,則行當(dāng)須先實(shí),不可虛飾也。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者,以其言行相副之故,君子當(dāng)顧言而行,以成其信也。
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者,必須以行為驗(yàn),不用虛辭。為此之故,則人不得虛増大其美事,而減小其惡事,由美惡大小?驗(yàn)于行也。
詩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此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之詩也。白圭之玉玷缺,尚可磨而平之,此言語玷缺,不可為而改之,是無如之何也。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者,此詩小雅車攻之篇,美宣王之詩也。允,信也,言信實(shí)矣。君子謂宣三展,誠也,誠實(shí)矣,而大成大平也。引之者,?言信為本。
君奭曰:昔在□帝者,此周公□君奭□辭也。
帝□□ 往昔之時(shí),在上天也。□□觀文王□徳□□□□□ □□ □□言文王有□□之德,故上天蓋申重獎勸文王之□□ □集大命于厥躬者,以文王誠信,故天命之。引之者,證言當(dāng)誠信也。
注奭召至下也。正義曰:案周書序云:召公為保,周公為師。召公不說,周公作君奭。君奭經(jīng)云:公曰君奭。是奭為召公名也。謂周公既致政,仍留為大師,召公謂其貪于寵祿,故不說也。周公以善告之名篇為君奭,故云尚書篇各也。云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割,申勸寧王之德者,以伏生所傅歐陽、夏侯所注者為今文尚書,以衞、賈、馬所注者元從壁中所出之古文,即鄭注尚書是也。此周字古文為割,此田字古文作申,此觀字古文為勸?,字體相渉,今古錯亂,此文尚書為寧王,亦義相渉也。云今愽士讀為厥亂勸寧王之德者,謂今文尚書讀此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厥亂勸寧王之德也。云三者?異,古文似近之者,三者,謂此禮記及古文尚書并今愽士讀者,三者其文各異,而古文周田為割,申其字,近于義理,故云古文似近之。云割之言蓋也,割、蓋聲相近,故割讀為蓋,謂天蓋申勸之禮,尚書猶為割,謂割制,其義與此不同。子曰至子兇。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為人臣之法,當(dāng)有恒也。人而無恒,不可以為卜筮者,南人,殷掌卜之人,有遺余之言,稱云人而性行無恒,不可為卜筮,古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得知無恒之人,而況于凡人乎?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者,小雅小旻之篇,剌幽王之詩。言幽王性行無恒,數(shù)誣卜筮,故云我龜既厭倦于卜,不于我身告其吉兇之道也。引之者,證無恒之人不可以為卜筮也。兊命曰:爵無及惡德者,此尚書傳說告髙宗之辭,云祭祀之末,爵人之時(shí),無復(fù)及此惡德之人。惡德,無恒者也。
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者,純,?也。言若爵此惡德之人,則立之以為正事,在下必學(xué)之。若每事?爵此惡德之人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言無恒之人不可祭祀也。
事煩則亂者,言若使無恒惡德之人主掌祭祀,其事則 煩,事煩則致亂也。
事神則難者,若使惡德之人事其鬼神,則難得其福。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恒卦九三爻辭,言人若不恒常其德,故承之羞辱。引之者,證人而無恒其行惡也?!跗洹鮽伞酢酢酢酢酢跽撸酢酢酢酢酢∞o?!酰?。言□□其徳□正于人,婦人吉也。以□人□□□□ □□□人故□□夫子見子也,當(dāng)須自專權(quán)干于事,若問□于人生男子之道,故為兇。引之者,證男子之無恒德,其行惡也。
注純猶至福也。
正義曰:□君祭祀,賜諸臣爵,無與惡德之人也者,此經(jīng)直云爵無及惡德,必知因?祀賜諸臣爵者,以下云事純而?祀,是為不敬,故知因?祀也。云事者,如是,而以?祀,是不敬鬼神也者,言于?祀之末,不可爵此惡德人也。
注羞猶至人也。
正義曰:此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是易恒卦巽下震上,九三爻辭得正,互體為乾,乾有剛徤之德,體在巽,巽為進(jìn)退,是不恒其德也。又互體為兊,兊為毀折,是將有羞辱也。云問正為偵者,此恒其德偵,恒卦六五爻辭,以隂爻而處尊位,是天子之女。又互體兊兊為和說至尊主家之女,以和恱干其家事,問正于人,故為吉也。應(yīng)在九二,又男子之象,體在巽,巽為進(jìn)退,是無所定,而婦言是從,故云夫子兇也。
奔喪第三十四
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奔喪者以其居他國聞喪奔赴之禮。此于別錄屬喪服之禮矣,實(shí)?曲禮之正篇也。漢興后得古文,而禮家又貪其說,因合于禮記耳。奔喪禮屬兇禮也。鄭云?禮者,漢書藝文志云:漢興,始于魯淹中得古禮五十七篇,其十七篇與今儀禮正同,其余四十篇藏在秘府,謂之?禮。其投壷禮亦此?也。又六藝論云:漢興,髙堂生得禮十七篇,后孔子壁中得古文禮五十七篇。其十七篇與前同,而字多異。以此言之,則此奔喪禮十七篇外,既謂之?。何以下文鄭注又引?奔喪禮,似此奔喪禮外更有?禮者?但此奔喪禮對十七篇為?禮,內(nèi)錄入于記,其不入于記者,又比此為?也,故二?不同,其實(shí)秖是一篇也。此奔喪一篇,兼天子諸侯,然以士為主,故鄭下文注云:未成服者,素委貌,是士之所服,故知以士為主也。
奔喪至盡哀。
正義曰:此一篇揔明奔五服之喪也。從始聞至于喪所成服之節(jié),今各隨文解之。此一節(jié)論初聞之節(jié),五服?然,故鄭注云:雖非父母,聞喪而哭,其禮亦然。鄭必知五服?然者,以下文云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喪,見星而行,別云唯父母,則知以前兼五服也。
逐行至竟哭。
正義曰:此一節(jié)□奔喪在路,至其國竟奔赴之。□ □ 淂□則成報(bào)而□□□□,奉君命而□使□□□□可以己□□□□ 事,故成服。□□君命,則人代己也。
注成喪服得□則行。
正義曰:鄭云此者,恐成服之后,即便得行,故明之云若成服巳后得行則可行,若未得行,即不可行。
注感此念親。
正義曰:案聘禮云:行至他國竟,上而誓眾,使次介假道。是國竟行禮之處,去時(shí)親在,今返親亡,故哭盡哀戚,感此念親也。凡聞喪,若聞父母之喪,其哭之不離聞喪之處,不得為位即奔之也。若有君命未得奔喪者,雖父母之喪,既聞喪而哭,又為位更哭也。
注斬衰者也。自是哭且遂行。
正義曰:以下云齊衰望鄊而哭,大功望門而哭,則知斬衰望其國竟而哭,且遂行。雖云斬衰,其實(shí)母之齊衰亦然也。
至于至如?。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父母之喪奔至于家,哭及祖踴,成服之節(jié),明父母之喪奔入中門之左也。
升自西階者,曲禮云: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階。今父母新死,未忍異于生,故不忍當(dāng)阼階也,故升自西也。
括發(fā)袒者,喪巳經(jīng)曰不笄纚,故即括發(fā)祖也。若尋常在家,親始喪則笄纚,至明日小斂畢,乃括髪。此所奔者,謂主人也,故下云奔喪者非主人,則主人為之拜賔。此既親拜賔,故知主人也。此謂奔父之喪,若母之喪,又哭則免。此下文云又哭括發(fā)?,故知為父也。此謂未成服也,故下云三日成服。
襲绖于序東者,謂在堂下,當(dāng)序墻之東,非謂堂上之序東也。
送賔?如初者,謂前送賔畢而反位,后送賔亦畢而反位,故云?如初也。于又哭,括發(fā)祖成踴。于三哭,猶括發(fā)?成踴者,括發(fā)??在堂上?東,西面,成踴,則在堂下之東西面位也。
三日成服,拜賔送賔,?如?者,謂于堂下之東,拜賔成踴,送賔反位,故云?如?也。注未成服者素委貌深衣。
正義曰:知素委貌深衣者,案曽子問篇云:壻親迎女在涂遭喪,女改服布深衣??c緫,女人之縞緫,似男子之素冠,故知布深衣素冠。又小記云:逺葬者,比反哭者?冠,及郊而后免。明知在路?冠也。此素委貌,謂士庶人,若大夫巳上,則素弁也。注云:巳?者位在下。
正義曰:案士喪禮小斂訖,降自西階即位,故知?畢位在下。小斂之后,未?之前,雖降在堂下,仍更升堂。至既?之后,則長在阼階之下,故云既?位在下也。
注襲服至哭踴。正義曰:云不于又哭乃绖?wù)?,案士喪禮□□□奉 □于堂,降□踴,乃□□序東,在家小斂當(dāng)奔之禮,□□□□□□□則合又哭乃□□□。不于又哭乃绖?wù)?,發(fā)喪已逾日,節(jié)于是可也。云其未小斂而至,與在家同耳者,謂威儀節(jié)度與在家同,其帶绖等自用其奔喪日數(shù)也。云不散帶者,不見尸柩者,以士喪禮云:既小斂帶绖,散麻三日乃絞垂。今奔喪初至則絞帶,與在家異,故云不散麻者,不見尸柩也。知此絞帶非象革帶之絞帶,而必以為绖之散垂而絞之者,以雜記云親者終其麻帶绖之日數(shù),彼帶绖謂绖之垂者,是主人成绖之后,明知此絞帶亦謂绖之散垂而絞之,故不以為象革帶之絞帶也。且要帶為重,象革帶之絞帶為輕,此絞當(dāng)舉重者,不應(yīng)舉輕之絞帶,故以為絞绖之垂者。
注又哭至為數(shù)。
正義曰:知又哭、三哭,?升堂,括發(fā)袒者,約士喪禮小斂、大斂,主人?升堂,故知此?升堂也。引雜記云士三踴,其夕哭從朝。夕哭,不括發(fā),不袒,不踴者,彼云三踴,夕無踴,唯稱三踴。此云三哭而不踴,故知夕雖哭而不踴,故數(shù)夕哭。但云三哭不袒者,以小記篇云三日五哭,三?,既云三袒,故知夕不袒也。
注既哭成其喪服。杖于序東。
正義曰:知在序東者,約士喪禮文,奔喪至變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奔齊衰以下之喪。
注不升至母也。
正義曰: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喪,統(tǒng)于主人者,解前文奔喪升自西階,此云中庭北面,故云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喪,統(tǒng)屬于主人,以主人待奔之人,但在東階之下,不升堂,故奔喪者在庭中北面,繼統(tǒng)于主人也。主人唯饋奠有事之時(shí)乃升堂,若尋常無事,恒在堂下也。下文云奔母之喪,則前經(jīng)升自西階者,是奔父之喪。此云奔母之喪者,其實(shí)奔父母喪亦升自西階,故下奔母之喪直云西面哭,不云升,從上文也。云于此言麻者,明所奔喪雖有輕者,不至喪所,無改服也者,熊氏及沈氏以父母之喪來至喪所,乃改服,襲绖帶。若齊衰以下之喪,亦至喪所,乃免麻而改服也。今此齊衰來至喪所,若不稱麻,恐是輕喪在路之上已改服著麻,故于此至家乃稱麻。欲明所奔之喪,雖有輕喪,不來至喪所,無道路之上改服著麻,故云明所奔喪雖有輕者,不至喪所,無改服也。皇氏以為謂奔齊衰之喪,不至喪所,謂不升堂,全不解注意,其義非也。此麻則帶绖,變文耳。云凡袒者□位,襲于序東,袒、襲不相因位者,此奔□ □□經(jīng)云免麻 □□□□袒,是袒右于位也。免麻于序東,麻□襲也。□東在位,□□□于序,是袒襲不相因位也。云此麻乃袒,變于為父母也者,以此經(jīng)先云免麻,乃云即位袒,案上文父母之喪,先云括發(fā)袒,乃云襲绖于序東,是與父母異也,故云此麻乃袒,變于為父母也。
注又哭至?xí)r也。正義曰:鄭知又哭、三哭如始至?xí)r者,以上奔父之喪,又哭、三哭,?,括發(fā),祖成踴如初至,則知齊衰以下之喪,又哭、三哭,?如初至?xí)r。
注待奔至入也。
正義曰:待奔喪者無變,嫌賔客之者,釋所云不變義也。禮以變?yōu)榫?,若有客,則拜賔,與之成踴,示敬賔,故變也。今此奔者,是骨肉之恩,哀則哀矣。則不須為變,明不如賔客也。云于此乃言待之,明奔喪者至三哭,猶不以序入也者,言主人男女待此奔者,應(yīng)就初哭成踴下而言之。今方于三哭以后言之者,若平常五屬入哭,則與主人為次,重者前,輕者后。今奔喪者急哀,但獨(dú)入哭,不俟主人為次序,非唯初至如此,至主人又哭,三哭?然,故于三哭之下,明其待之無變,明悉如初,至三哭,猶不以常禮次序以入。此謂男子奔喪,故待之無變。若婦人奔喪,則待異于男子,與賔客同,故下文婦人奔喪,東髽即位,與主人拾踴,注云:拾,更也。主人與之更踴,賔客之。是待婦人為賔客禮,以婦人外成,適他族故也。雖以賔客待之,亦為異于賔客之禮,故雜記云:婦人奔喪,入自闈門,升自側(cè)階。注:入自闈門,升自側(cè)階,異于女賔。若女賔,則喪大記篇云寄公夫人入自大門。今此入闈門,是異于女賔,以婦人雖是外成,以奔夫?qū)?,不得全同女賔故也。奔母至括發(fā)。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論奔母之喪節(jié)也。此謂適子,故經(jīng)云拜賔送賔,?如奔父之禮。若庶子,則亦主人為之拜賔送賔。注為母于又哭而免,輕于為父也。
正義曰:此文又哭不括發(fā),與喪服小記篇云又哭而免,其理雖同,其日則異。于喪服小記,據(jù)在家小斂之后又哭之時(shí),不括發(fā)而免也。此則從外奔喪至內(nèi),乃不括發(fā)而免也。
婦人至拾踴。
正義曰:此婦人奔喪之禮也。
注婦人至客之。
正義曰:婦人入者由闈門,知入自闈門者,雜記篇文。以諸侯夫人奔喪入自闈門,明卿大夫以下婦人?從闈門入也。闈門謂東邊之門。云髽于東序者,以男子之免在東序,故知婦人亦髽于東序,就掩映之處,在堂上也。男子則堂下也。□云升自東□,□□,東面之階,故雜記云升自側(cè)階。云不髽于房,變于在室者,熊氏云:亦未?之前,婦人髽于室,故士喪禮云婦人髽于室。若既?之后,室中是神之所處,婦人在堂,當(dāng)髽于東房。今此婦人始來奔喪,故髽于東序耳。此文據(jù)天子諸侯之禮,案大記云:婦人髽帶麻于房中,注云:天子諸侯之禮。房中則西房也。云去纚大介曰髽者,鄭注士喪禮云:髽之異于髺發(fā)者,既去纚而以發(fā)為大紒,如今婦人露紒其象也。奔喪至之禮。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既葬之后,奔父母之喪禮。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婦人墓右者,主人謂先在家者,非謂適子也。此奔喪者身是適子,故經(jīng)云拜賔,反位,成踴。若非適子,則不得拜賔也。
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畢者。三日成服,謂來奔喪日后三日,通奔日則為四日,于此日成服,則五哭矣。相者告事畢,謂成服之日為四哭,成服明日之朝為五哭,此謂既葬巳后而來歸,故唯五哭。相者告事畢,不復(fù)哭也。
注主人至事也。
正義曰:鄭注嫌經(jīng)云主人是適子,故云主人謂在家者。必知然者,以奔喪者親自拜賔,是奔喪者身為主人,不得待者為主人,故云謂在家者也。云哭于墓,為父母則袒者,以下文云除喪而后歸,則之墓,哭成踴,東括發(fā)袒。除喪畢,尚括發(fā)袒,明葬后歸,為父母?可知也。云告事畢者,于此后無事也,釋所以墓所初哭成踴則告事畢者,以墓所既括發(fā)绖,絞帶,拜賔之后,于此墓所更無事也。注又哭至五哭。
正義曰:又哭,三哭不袒者,哀戚已乆,殺之也。今經(jīng)云又哭、三哭,但云括發(fā),不云袒者,既葬巳后,哀情稍殺故也。云成服之朝為四哭者,以初至象始死為一哭,明日象小斂為二哭,又明日象大斂為三哭,又明日成服之日為四哭,又明日為五哭。?數(shù)朝哭,不數(shù)夕哭,故為五也。云此謂既期乃后歸至者也,若其未期之前,在家者猶朝夕哭,則知奔喪者亦朝夕哭。今云五哭,相者告事畢,明是既期已后,朔望朝哭而已,故鄭云其未期猶朝夕哭,不止于五哭也。
注壹括至者同。
正義曰:壹括發(fā),謂歸入門哭時(shí)者,鄭恐一括發(fā)是墓所括發(fā),入門則不括發(fā),故明之。云壹括發(fā),謂入門哭時(shí)者,謂以筵幾在堂,不應(yīng)入門,遂不括發(fā),故云謂入門時(shí)也。云于此乃言為母異于父者,明及?不及?,其異者,同釋為母異于父,應(yīng)從上文及賔奔母之喪而言之。人及不及?后,始言為母異于父之意。若及?,則言異于父,恐不句□□?。若不及?處而言之,則及?之處灼然可知,是舉后揔明前也,故云明及?不及?。其異者同,謂及?壹括發(fā),不及?亦壹括發(fā),是異于父者,其事同也。
齊衰至事畢。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既葬之后,奔齊衰以下喪禮。但齊衰以下有大功、小功、緦麻日月多少不同。若奔在葬后,而三月之外,大功以上,則有免麻東方,三日成服。若小功、緦麻之喪,則不得有三日成服。小功以下不稅,無追服之理。若葬后通葬前未滿五月,小功則亦三日成服。其緦麻之喪,止臨喪節(jié)而來,亦得三日成服也。
東即位,拜賔,成踴者,東即位,謂奔喪者于東方就哭位。拜賔,謂主人代之拜賔。成踴,謂奔喪者于主人拜賔之時(shí)而成踴。凡言成踴,每一節(jié)有三踴,凡三節(jié)九踴,乃謂之成也。注不言袒言襲者,容齊衰親者或袒可。
正義曰:今案經(jīng)文直言免麻于東方即位不稱袒,而下云成踴襲,下既稱襲,則有袒理。經(jīng)若言袒,恐齊衰以下?袒,故不得揔言袒也。經(jīng)稱襲者,容有齊衰重為之得襲,故言襲。
注為父至字也。
正義曰:知為父于又哭,括發(fā)而不袒者,案上文為父不及?,歸,入門左,北面哭盡哀,括發(fā)袒。下文云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發(fā)成踴,不言袒,是為父于又哭,括發(fā)而不袒也。云又哭、三哭?言袒,袒,衍字也者,今齊衰以下之喪,經(jīng)文于又哭、三哭乃更言袒,輕喪而袒非其冝,故知經(jīng)之袒衍余之字。也。
聞喪至如初。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聞喪不得奔,于所聞之處發(fā)喪成服之禮。
聞喪不得奔者,謂以君命有事,其事未了,故不得奔喪也。乃為位者,謂以君命使,故得為位,如朝夕哭位矣。
襲绖綾帶,即位者,于此聞喪之日,覆哭踴畢,襲所袒之衣,著首绖,絞帶之垂,即東方之位。
三日成服,于五哭,拜賔送賔如初者,三日成服通數(shù),聞喪為四日五哭,謂成服之明日哭也。于此哭時(shí),有賔來即拜而迎之,去即送之,?如初,于五哭訖,亦可以止者也。不云相者告事畢,禮文略也。注聞父至可也。
正義曰:知聞父母喪而不得奔,謂以君命有事者,若非君命有事,則不得為位,當(dāng)須速奔。今乃為位,故知以君命有事也。云不于又哭乃绖?wù)?,喪至此逾曰?jié),于是可也者,不于又哭,謂不于明日之又哭。此經(jīng)云又哭,謂當(dāng)日之中,對初聞喪之哭,乃為又哭。□□哭后乃□□帶,與明日又哭別也。初聞喪,象□□□□又哭,象小斂時(shí)也。士喪禮云小斂乃绖,則此亦當(dāng)又哭乃绖。今于聞喪之日即绖帶者,以喪至此,赴者至逾其日節(jié),故于是聞喪之日可加绖帶也。注其在至以止。
正義曰:在官,謂在官府館舎。館舎是賔之所專有,由館舎之中而作廬,故知禮畢亦告就次。云言五哭者,以迫公事,五日哀殺,亦可以止者,此經(jīng)唯云五哭,不云哀止。知可以止者,若成服之后,恒常有哭,何須特云五哭之文?明五哭之后,不復(fù)朝夕有哭,故以五哭斷之。
若除至不踴。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除服之后奔父母喪節(jié)。
則之墓哭成踴者,亦謂主人適子,初在墓南,北面哭成踴,乃來就主人之位,括發(fā)袒也。
主人之待之也,無變于服者,主人亦謂在家者。無變于服,謂著平常之吉服。不踴者,以在家者其服已除,哀情以殺,故不踴也。
注東東至而歸。
正義曰:以東方是主人之位,經(jīng)云東,故云即主人之位。云如不及?者也,以上文奔父母之喪,不及?先之墓,北面哭,下云東即主人之位。除喪之后,奔其位如不及?之時(shí)。云遂除于墓而歸者,以經(jīng)云遂除于家不哭,鄭恐來至家始除服,故明之。云遂除,謂墓所遂除服,至于家不復(fù)哭也。自齊至免麻。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齊衰以下除服之后奔喪之節(jié),唯著免麻,不括發(fā),墓所哭罷即除。此免麻者,當(dāng)謂至緦麻也。凡為至而往。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齊衰以下不得往奔,則于所聞之處為位,及免绖成服之禮。
三日五哭者,謂初聞喪為一哭,明日朝夕二哭,又明日朝夕二哭,揔為五哭。所以三日為五哭者,為急欲奔喪,以已之私事須營早了,故三日而五哭止也。
注謂無至乃行。
正義曰:已聞齊衰以下之喪既,不銜君事,又無私事,故可得早奔,唯以已之私事未得奔者。必知無君事者,若銜君命,于事為重,唯父母之喪,乃敢顯然為鄼列之位。今若銜君使命,聞齊衰以下輕喪,不敢以私害公,不敢顯然為位。此言為位,故知無君命,自以私事未得奔者。云齊衰以下,更為位而哭,?可行乃行者,齊衰以下,于聞喪之處巳哭,哭罷更為位而哭,可行即行,以齊衰以下?然,故云?也。
注數(shù)朝至□之。
正義曰:前云三日成服,于五哭?,數(shù)朝哭,五日而五哭,唯三日數(shù)夕哭為五哭者,前文三日五哭成服之后,乃云五哭,故數(shù)成服后日之哭乃為五。此三日五哭,是三日之內(nèi)為五哭,故數(shù)夕哭為五哭。經(jīng)文不同,故鄭注亦異。云亦明日乃成服者,鄭恐三日為五哭,恐?jǐn)?shù)聞喪三日亦成服,故云明日乃成服,以成服必除,初聞喪為三日也。云凡云五哭者,其后有賔,亦與之哭而拜之者,從上以來,四處有五哭之文。上兩處于五哭之下,無拜賔送賔之事,下兩處五哭之文,雖有拜賔送賔,恐與上有異,故鄭揔明之。云凡云五哭者,其后有賔,亦與之哭而拜之,揔結(jié)于上也。
注外喪緩而道逺,成服乃行,容待赍也。
正義曰:以外喪恩輕,故哀情緩也。道路又逺,容待赍持赗贈之物,故成服乃去也。
齊衰至而哭。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奔喪所至之處哭泣之禮。案雜記云:大功望郷而哭,此云望門而哭者,雜記所云者,謂本齊衰喪者,降服大功 哭父至張帷。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無服之親聞喪所哭之處。案檀弓云師,吾哭諸寢,與此異。兄弟,吾哭諸廟,與此同。朋友哭諸寢門外,與此同。其不同者,熊氏云:檀弓所云,殷禮也。此所云,周法也。此哭父黨于廟,而檀弓云有?聞逺兄弟之喪,哭于側(cè)室,若無?,則在寢。與此不同者,異代禮也。此母黨在寢,?,奔喪禮母黨在廟者,皇氏云:母存則哭于寢,母亡則哭于廟。熊氏云:哭于廟者,是親母黨,哭于寢者,蓋慈母繼母之黨,未知孰是,故兩存之。沈氏云:事由父者哭之廟,事由己者則哭之寢。此師于廟門外者,是父之友,與為師同,故哭之廟,義亦通也。注壹哭而巳,則不為位矣。
正義曰:此明諸哭者本是無服,故但哭不為位。案檀弓云申祥之哭言思,與哭嫂同為位者,熊氏云:異代禮也。此文朋友喪,將欲奔,故□□□哭。若朋友巳乆,雖聞喪,則不復(fù)哭,故檀弓云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是也。
注謂哭其舊君,不敢拜賔,辟為主。
正義曰:知哭舊君者,以下文云諸臣在他國為位而哭,是于他國為位而哭見事之君,則知此是哭諸舊君也。
注族親昬姻在異國者。
正義曰:此謂與諸侯異姓之昬姻,又在他國,不與諸侯為臣,身又無服,故暫為位而哭。若與諸侯同姓,是五服之內(nèi),?服斬也,故小記云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是也。若君之姑姊妹之女來嫁于國中者,則有服,故雜記云諸侯之外宗猶內(nèi)宗,是有服也。注謂于至袒也。
正義曰:此謂斬衰以下之喪,初聞喪,應(yīng)□□,一袒而巳,又哭,三哭則不袒。為父母之喪,則又哭,三哭,?所云者是也。
所識至而踴。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哭所識者也。所識,謂與死者相識。今吊其家,后乃往墓,統(tǒng)于主人故也。
?,為之成踴者,雖相識輕,亦為之成踴也。?,賔主拾之。
從主人北面而踴者,主人在墓左西向,賔從外來而北面踴,便也。主人先踴,賔從之,故云從主人北面而踴也。
凡喪至主人。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同居主喪之事。
凡喪,父在,父為主者,言子有妻子喪,則其父為主。案服問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婦,不云主庶婦。若此所言,則亦主庶婦,是與服問違者。服問所言,通其命士以上,父子異宮,則庶子各自主其私喪。今此言是同宮者也。
父沒,兄弟同居,各主其喪者,謂各為其妻子為喪主也。此言父沒同居各主之,當(dāng)知父在同居,則父主之。
親同,長者主之者,親同,謂同三年朞,同父母者。若同父母喪者,則推長子為主。若昆弟喪,亦推長者為主也。
不同親者主之者,不同,謂從父昆弟親近自主之也。
聞逺至左手。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論小功以下之喪,既除喪之后。而始聞喪之節(jié)。
免袒成踴者,小功以下應(yīng)除之后,服雖不稅,而初聞喪,亦免袒而成其踴也,以本是五服之親,為之變也。
拜賔則尚左手者,于時(shí)有賔來吊,拜賔之時(shí),尚其左手,謂左手在尚,從吉拜也。
無服至者麻。正義曰:此經(jīng)論哭無服,而為位及吊服加麻也。
及婦人降而無服者麻,哭嫂與叔為位,并及族姑姊妹。女子出嫁于人,元是緦麻,今降而無服,亦當(dāng)為位哭之,加吊服之麻,不為之袒免,故云無服者麻也。注雖無至者麻。
正義曰:以經(jīng)云無服者麻,既無服又云麻,故知吊服加麻也。麻謂緦之绖也。云兄公于弟之妻則不能也者,兄公謂夫之兄也,于弟之妻,則不能為位哭之。然則弟婦于夫,兄亦不能也。兄公于弟妻不服者,卑逺之也。弟妻于兄公不服者,尊絕之也。爾雅釋親云:婦人謂夫之兄為兄公。郭景純云:今俗呼兄鐘,語之轉(zhuǎn)耳。今此記俗本?女旁置公,轉(zhuǎn)誤也。皇氏并云:婦人稱夫之兄為公者,須公平尊稱也。云凡為其男子服,其婦人降而無服者麻者,此是亦奔喪禮文。言凡為其男子服,其婦人降而無服者麻。男子謂族伯叔、族兄弟之等。為其族姑及姊妹既,降無服,其族姑姊為族伯□,無服,加麻。是男之于女,女之于男,?無服而加麻,故云幾為□。其婦人降而無服者□也。
凡奔至拜之。
正義曰:此經(jīng)論奔喪大夫士來吊待之節(jié)。
大夫至,袒拜之,成踴而后襲者,謂大夫來至吊,此奔喪之士,其奔喪者先袒拜之,成踴之后,然后襲衣。尊大夫,故先拜而后襲。于士襲而后拜之者,謂士來吊此奔喪之人,其奔喪者初亦袒襲衣之后,乃始拜之。士卑,故先襲而后拜也。
注主人成踴。
正義曰:此主人謂奔喪者,身是士,初來奔喪,主人括發(fā)于堂上,乃降堂而哭,于此時(shí)大夫至,因拜之于東階下,不敢成巳踴及襲绖帶之事,待拜后始成踴,襲绖帶也。若士來吊,則降堂先成已禮踴,襲绖帶之后乃拜之。士謂兩士相敵。然則與兩大夫相敵,則亦襲后乃拜之。云或曰大夫后至者,袒拜之,為之成踴者,以此經(jīng)但云袒拜之成踴,其余經(jīng)本云大夫后至,袒拜之,為之成踴,與此經(jīng)文字多少不同,故云或曰。禮記正義卷第六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