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濟南經(jīng)歴闕貟事狀
2023-12-07 13:29
論濟南經(jīng)歴闕貟事狀
凡厥政務、必官吏相湏而後能濟。若官有其人?;蚶臬@其用、二者得一,則事無留難。
竊見濟南路所轄州縣一十三處、路當山東要?。事務頗繁。所頼首傾官調(diào)議。規(guī)?為切。今本路經(jīng)歷知事俱各闕。貟問得經(jīng)歴孔文貞、 省部別行差委東平等處勾當,卻於本司署御請俸。將近朞年。又本府憲司親臨於上。今照得簿書未完事理九百餘件,乆乏其人,責以事有未辦,實上下之所難理。合作急選注材能,使?其闕,庶不致耽滯一切事務。
評論
圖片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