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本義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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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0:40
詩本義卷第十二
歐陽氏。
維天之命
論曰:維天之命者,謂天命文王爾。鄭以命為道,謂天道動而不止,行而不巳者,以詩下文考之,非詩人之本義也。序言以太平告文王者,謂成王繼紹文、武之業(yè),于時天下治安,乃歸其美于祖考,作為歌頌,因其祭祀而歌之。其于祭文王也,乃述文王有盛德以受天命之事爾。蓋頌作于成王之時而巳,其年數(shù)早晚不可知,亦不必知。而鄭謂告太平在周公居攝五年之末者,既無所據(jù),出于臆說,因謂既告之后,遂制禮作樂。又解駿惠我文王,謂為周禮六官之職者,皆詩文所無,以惑后人者,不可不正也。
本義曰:成王,謂天命文王以興周。文王中道而崩,天命不巳,王其后丗,乃大顯文王之德,假以及我,我其承之。以大順文王之德,不敢違,又戒其子孫益篤承之也。假之為言,如不以禮假人之假。溢,及也,如水溢而旁及也。成王謙言天本命文王興周,而文王不卒,遂假以及我爾。不言武王主于祭文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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