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禮法等大事
2023-12-06 11:08
議禮法等大事
右:按史記:仲尼在位,獄訟之詞,有可與人共者,不獨有也。伏以漢魏以來,朝廷犬政,必令公?奏議,講求理道,慱盡群情。所以政必有經(jīng),人皆務學,著在史?,?然可觀。臣等商量,如有事関禮法,群情凝?者,各望令本司申尚書都省,下禮官學官詳議,意見不同者,任爲別狀。如是刑獄,亦令法官同議,然後丞郎以下詳具可否聞奏。如郎吏有能駮難者,皆許上聞,並湏先?經(jīng)義,其次取正史,?故事,不得自爲意見,言涉浮華。如禮官學官才識出人,議論精當者,向後擢授?省官,郎吏別與遷擢。所冀漢魏之風,復行今日
以前。臣等今月二十五日巳於延英靣奏,奉聖?令條?將狀來者。謹具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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